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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养路费”变相为“路桥费”,MD才买不到10天就。。。。。。 3月4日江西日报都市新刊,刊登了一则“路桥费征收或’五桥捆绑’”的报道,在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环境大背景下,在**拉动内需和省委省go-vern-ment“三保一弘扬”大政策的情况下,仍然推出此项收费醒目,读罢几番感慨!深入阅读报道后,对于南昌市go-vern-ment未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收费对象(车民)的意见而拟单方出台的路桥费征收(五桥捆绑)提出以下几个疑问,以资网友共飨: 1、收费合法性问题 (1)此项政策针对南昌市内八一大桥、南昌大桥、生米大桥和新通车的英雄大桥、洪都大桥收费。“五桥”建设为南昌市市政工程,实质上在地方税收中已有城市建设附加费这一收费项目,因此,作为市政工程的“五桥”的路桥费有重复收费之嫌疑。 原来八一大桥、南昌大桥是2桥收费20元/月,都在市内走的多,收费也不高,大家怨言也不高,08年开通了生米大桥,一个N远的郊区,一年多了,我都没有去过的地方,竟然收费30元/月,所以以上三桥合计680元/年。如果再加上现在新的英雄/洪都大桥,估计就得每年1000元/年路桥费了,也就相当于一年养路费了。 (2)报道中收费缘由为“由于国家燃油税改革和取消养路费,致使今年的’三桥’通行费因收费方式改变而迟迟未能开征”。原先费用收取是依托养路费,而因国家取消养路费使得此项本不应收取的费用收取无门,因此才出台新政策,理由耐人寻味。 (3)收费申报程序中缺失听证。我国已开始实行听证制度,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而在报道中可以看出,此项制度并未执行且也不打算执行,只是在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上报市go-vern-ment审批。 2、收费合理性问题 (1)名“五桥”实“四桥”。南昌市民都知道英雄大桥和洪都大桥实质上是一座桥,是市区通昌北开发区的,几乎没有人会开到扬子州再半途而返。实质上的“四桥”被弄成了“五桥”,还要参照武汉收费标准980元/年,属变相加价。 (2)收费方式单一。本市车辆“五桥”捆绑在年检时统一收取,外地车辆实行出城单项收费,收费方式过于单一。南昌老市区其实都在“五桥”范围内,一般市民市内出行不大过“五桥”,在国家出台燃油税后大部分车主都是为了市内上班代步用,可能一年过这“五桥”的次数极少,可能还有不少一年都不过一次的(如本人)。但是,收费却不分多少一概收取,这表面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但却把降低的成本转嫁到百姓身上的一种“行政怪现象”。过桥少的新车主很可能会由于此项政策的出台而上外地牌照,反正过一次收一次费,还更省。 国家还利于民,为何地方go-vern-ment总是与民争利?学武汉、长沙的收费制度,为何不学别人为百姓谋福利的好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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