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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公共场所烧冥纸可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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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3 19: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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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就是是传统的祭祀节日,俗称“鬼节”。为提倡文明祭奠,杜绝城区随意焚烧冥品的现象,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湖分局对清明节及鬼节期间沿街摆卖祭祀用品及烧纸行为开展“鬼节”专项集中宣传整治。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在街道或公共场地焚烧、丢撒冥纸的市民,不听执法人员规劝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占道贩卖冥纸、冥币的行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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