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12|回复: 0

[原创] 公共场所烧冥纸可罚500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13 19: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后天就是是传统的祭祀节日,俗称“鬼节”。为提倡文明祭奠,杜绝城区随意焚烧冥品的现象,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湖分局对清明节及鬼节期间沿街摆卖祭祀用品及烧纸行为开展“鬼节”专项集中宣传整治。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在街道或公共场地焚烧、丢撒冥纸的市民,不听执法人员规劝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占道贩卖冥纸、冥币的行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上一篇:看天下快报2.0
下一篇:个人转让非住宅缴纳个税南昌有新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1-7 20:47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