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近日,南昌市对个人转让商铺、店面等非住宅类物业所得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作出了新的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计算缴纳方法有两种:一是按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的20%征收。“相关合理费用”中“支付的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二是对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收,按转让收入即交易额的1.5%征收个税。
地税部门还同时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以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并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
上一篇:公共场所烧冥纸可罚500元下一篇:农贸市场鱼肉蛋等要标明“身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