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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保障房源与市场存量接轨得到了各地的响应。近日,陕西省、福州市、四川省纷纷提出将收购商品房补充保障房或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来消化库存。据了解,由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和条件的商品房,将成为今年来地方拓宽保障房房源的重要渠道。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推进保障房源与市场存量接轨得到了各地的响应。近日,陕西省、福州市、四川省纷纷提出将收购商品房补充保障房或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来消化库存。据了解,由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和条件的商品房,将成为今年来地方拓宽保障房房源的重要渠道。
1月20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强调,棚改工作对重大民生、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要求各地创新体制机制,要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安置。
随后,四川省住建工作会议提出,今年争取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0%,以此“消化”存量住宅;陕西省人大会议提出,将出台收购商品房补充保障房政策;福州市也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各级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体,从市场上收购安置房源。
据了解,此前,部分高库存省市已经开始尝试创新棚改体制机制。四川、安徽、江苏、辽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湖南、江西、北京等多个省市已逐步落实市场化手段收购或者租赁商品房的模式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房源。截至2014年11月,安徽芜湖已完成棚户区改造约1.3万户,其中回购商品房充当棚户区的安置房高达45%; 2013年和2014年,鄂尔多斯已由政府组织回购约8000套房源作为保障房和回迁安置房;2014年,沈阳棚户区1.24万户改造任务中,有近七成为商品房转化而成的安置房。
中国指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瑜指出,回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方式将对保障房与商品房起到双向作用,既为拆迁居民快速解决了住房安置问题,又为当地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动力。一方面,在棚改大规模启动的同时避免大拆大建,造成新的房源过剩和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在商品房市场库存增加、去化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打通市场库存房源与保障房源需求,也有利于减轻市场库存压力,特别是缓解三四线城市高库存现状。
<p>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表示,政府回购商品房与货币化安置这两种解决棚改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房源的手段他都赞成,当前分类调控更加强调地方政府责任,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来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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