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6|回复: 0

[转载] 南通市通州区出台商品房购买补贴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31 1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中国证券网讯 12月30日,记者从住建部门获悉,南通市通州区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消费的意见》提出,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在通州区购买商品住房可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中国证券网讯 12月30日,记者从住建部门获悉,南通市通州区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消费的意见》提出,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在通州区购买商品住房可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据通州日报12月31日报道,为了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需求,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消费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举措,主要包括:一、实行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在全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以开发企业开具的税务发票为准计算,不含储藏室、库、车位、阁楼价款,下同)2%的购房补贴。二、实行二手住房购房补贴。在全区范围内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但安置房未满5年交易,以及赠予、继承住房不享受以上补贴。三、放宽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职工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公积金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本地居民,在通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可在通州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贷款贴息业务,缩短借款人等候时间。四、适当加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对通过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
<p>据了解,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商品住房网上备案合同或者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者,可享受以上相应优惠政策。对于2016年1月1日前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此期间撤销、变更原购房合同,与同一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将不可享受该政策。




上一篇:外媒:中资财团1亿美元入股俄罗斯矿业项目
下一篇:展望2016:券商眼中的宏观经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2-23 07:09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