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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浙赣两省 南昌法官用QQ视频调解一桩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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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12: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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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一直以来被人们认为是聊天、交友的一种工具,但随着QQ的广泛使用,QQ也开始成人们工作中的一种辅助工具,甚至连法院也引入了利用QQ视频来办案的网络司法程序。14日,记者了解到,日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首次利用QQ视频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据利用网络司法程序来负责办理这起离婚纠纷案的法官介绍,南昌县女青年张某2001年与南昌市的李某自由恋爱登记结婚,生了小孩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居多年,张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李某已前往宁波打工,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承办人员邮寄送达被告诉状、举证通知书时,按照程序电话询问李某是否同意调解,李某称“可以调解离婚,但抽不出时间回南昌应诉,只能委托家人参加诉讼”。但离婚纠纷案件不能“全权代理”,而到李某打工处去调解又不现实。随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是个网民,于是便决定利用QQ网络视频进行调解。于是,张某与李某的委托代理人与法官和书记员一起坐在电脑前,承办法官利用自己的QQ号接通李某的QQ视频,开始按照司法程序进行一次网络法律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天下午用特快专递寄给了远在浙江宁波的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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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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