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09|回复: 0

[转载] 保监会再度警示P2P平台风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2 04: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引诱消费者退保后购买P2P产品;或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为此,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投资者,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需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引诱消费者退保后购买P2P产品;或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昨日,保监会对近期针对保险行业的P2P平台风险进行了再度提示。
P2P平台常见非法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少数从事过保险销售工作或对保险销售业务熟悉的P2P销售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骗取保险消费者信任,进而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二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有P2P平台销售人员号称公司开发的“保单收益补偿产品”具有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如此高收益下,保险消费者难免动心。
为此,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投资者,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需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凡是有保险销售人员推销所谓P2P或其他非保险理财产品时,投资者要提高警惕,注意查验相关证件。同时,广大保险消费者切莫因一时“贪念”而上当受骗,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由于保险理财产品功能相对完善,保险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只有4%-5%,但相比其他行业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还承担一定的保险责任,保险消费者在理财同时还享有一份保障。因此,过高的回报,显然不是保险产品。保监会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科学理财的同时,擦亮双眼,提高警惕,谨防个别不法分子借机行骗。
保监会同时提醒消费者,考虑自身需求,谨慎退保。
<p align="center">




上一篇:简政放权下一步:清理整顿中介服务
下一篇:保监会连发三份监管文件 内控“紧箍咒”套向保险投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1-22 03:32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