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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规定,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将直接终止审查。
2015年06月27日08:28:51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本周以来,有媒体报道称,首发申请企业财务资料过有效期将全部面临中止审查,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表示,在财务资料允许延长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均正常安排初审会、发审会及核准发行,不再中止初审会和发审会。
张晓军表示,为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提高审核效率,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证监会已于2015年5月22日发布《发行监管问答——》,明确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过有效期的,在企业补充审计报告期间不再中止审查。在财务资料允许延长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均正常安排初审会、发审会及核准发行,不再中止初审会和发审会。证监会已按修改后的上述监管问答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规定,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将直接终止审查。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根据上述规定,关注证监会官网定期更新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工作,及时更新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
6公司首发申请过会两公司被否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证监会发审委信息显示,昨天上会的8家公司中,有6家公司的首发申请获得了通过,两家公司首发申请被否。
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6家过会公司分别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的两家公司则为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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