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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食药监局约谈药品、医疗器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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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0: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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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论坛称5月17日,州食药监局召开州直单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约谈会,并与40余家企业签订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书,与州直4家医疗机构签订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责任书。

会议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始终恪守质量安全责任,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严格遵守药品、医疗器械有关的法律法规,不超范围、超经营方式,严格购销管理,拒绝虚假广告。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不销售蛋白同化制剂,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规定,对非药品产品要设立专售区域并设立明显标志。

就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该局与4家州直医疗机构签订了管理责任书,并作出明确要求:一是必须从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选购产品;二是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出售给个人;三是非妇产科医生不得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开具的处方项目必须齐全并且存档保存三年以上;四是对购进和使用的药品进行严格管理;五是不得自行配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六是每季度要分别将购进、使用和库存数量报卫生、计生和食药监部门备案。该局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和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规定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idgww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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