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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江西提高工残人员伤残津贴 一级月增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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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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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下午,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2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相关政策正式出台,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其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25元;二级215元;三级200元;四级190元。


    一级因工伤残职工每月津贴增加225元
   
    据了解,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11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13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已按201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相应调整了2012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的设区市,此次不再调整。
   
    此次调整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其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25元;二级215元;三级200元;四级190元。


    因工死亡职工配偶每月增加100元
   
    记者了解到,经过此次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250元/月。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一律调整到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另外,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每人每月增加175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的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待遇,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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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5: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也许是一个不错的 好消息啊··
发表于 2012-7-28 09: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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