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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南昌市法制办基本完成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文书的全面清理。经清理,南昌市明确全市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共211个,具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共7962名。各行政执法部门有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078项,市政府有具体行政执法职权196项。目前,该“权力清单”已全部在南昌市政府网站公布,接受市民监督。
过去,部分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人员不确定,一些行政机关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执法权,有哪些执法权,从而造成不规范执法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机关效能,南昌市法制办今年起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市行政部门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全面清理,主要审查了行政执法单位的性质、执法类型、设立的法律依据及其职能职责等,对执法没有依据的、执法权过时的以及不同部门执法存在“打架”的现象进行清理,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队伍的编制人数、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数以及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南昌市法制办还对上述“权力清单”上网公布。
打开中国南昌网,在政务公开执政执法一栏,记者看到公布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目录和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依据目录中,将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等各权力部门的具体行政执法职权一一列举,每一项权力的行政执法依据也分别公布。如卫生局具有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行政许可17项,具有各类行政处罚权356项、行政强制27项。
除公布具体执法权外,在执法人员一栏,还公布了具体执法人员名单,名单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证件编号、执法类别、职务等等,从而方便了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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