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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随记】翠屏笔记之往昔篇 临一中,昨日现
适逢国庆,难得放松,当游县城。
婷子放假,欲携观一中,感受昔日母校静谧氛围,亦令其早早励志,
从上初中起的第一天,便知三年后的目标。
岂料,门口保安金刚护校,外人不得入。
具告以情,保安恪守职责,仍不允,遂笑辞。
沿校大门右侧,便是一陡坡。
十五年前,尝租住坡顶人家,重临旧地,多感慨。
便携婷子爬坡直上。
坡顶,俯瞰一中。
塑胶操场,白线纵横,红绿交错,篮球场、排球场各得其所。场外,则是数条跑道环绕其间,间有人儿奔走锻炼。
左首则是艺术馆,昔日离校之际,艺术馆刚落成不久。
岁月悠悠,仍记得当日门口留有影像。
操场上则有丹东老师与安标同学的合影。
艺术馆旁边的钟楼已然不见。
昔日,钟声悠扬,学子莘莘,埋头苦读,须臾难忘。
钟楼之地乃物理、化学实验之地。
高中物理,菜得可怜;然对化学,却情有独钟。每每实验,常怀恐惧,硫酸盐碱,可非善物,然化学反应,鬼斧神工,千变万化,便觉神奇无比。
文理分科,物理仅得三十八分,却是终生难忘。
操场对过,如今已是科学楼。
十七年前,却是高中一年级的教学楼。彼时,我在高一四班,班主任却是语文老师雷贤平。犹记老师授课,讲解长江三峡时的陶醉及雨中登泰山时的忘我。多年以后,当我浏览一中网页时,赫然有贤平老师的介绍,原来他亦尝投身文学,舞文弄墨,硕果不少。
高一四班,斜对便是赫赫有名的补习班了。彼时,郑智化的歌曲传唱大江南北,他的歌曲中有一首《补习街》令人印象深刻,“在文凭统治的世界,出轨的你就像被遗弃的小孩,一个人在荒唐中长大”,“ 读书是为了父母面子的问题”,“成绩能证明老师猜题的能力”。他那喑哑的歌声伴随我度过忧郁的中学时代,也令我对补习班的人好奇不已。
高一四班对门的窗外便是篮球场,旁边却多枇杷树。同学每多讨论如何采摘,却是从未实践。
彼时,教室外有一走廊可通新教学楼。高二那年,我们有幸成为吃螃蟹的人,首批入驻新教学楼。文理分科后,我被分到高二(1)班,也就是新教学楼第二层最靠综合楼的地方了。崭新的教室,陌生的面孔,未来的迷茫交织一起便是高二的真实写照。
政治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我喜欢他的马哲课,冥冥中似乎觉得哲学是一门伟大的学问;英语老师是从澳大利亚回来的,他的讲解常常夹杂着大量的外国现实词汇,而且讲起课来兴高采烈,手舞足蹈,感染力极强,我想,后来英语之所以学得好,跟老师的潜移默化也是不无关系的;语文老师教学经验丰富,对汉字词汇的解读有着独到的见解;数学老师不苟言笑,一板一眼,逻辑严密;历史老师谢丹东最为平易可亲,他经常拍着你的肩膀跟你探讨历史事件的起因经过,他是二班的班主任,却也常常称赞我们班级的学习风气好。在他的带动下,班级同学对历史的讨论热烈异常。我们经常咬文嚼字,探讨根本原因和主要原因的区别,探讨内因和外因的不同,探讨导火索和直接原因的差异。或许,就是从那时起,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历史,喜欢上了那千年的厚重沉淀和百年的屈辱沧桑。
综合楼里有图书馆。
在那里,我阅读了《上下五千年》,见识了沧海桑田;还借阅了《鲁兵逊漂流记》,知道了意志对于个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也是在那栋楼里,我有幸参加了打字班,熟悉英文字母的键盘操作,最为难忘的是打字时播放的激昂的英文摇滚乐。老师希望我们能够踩着音乐的节拍打字,这样更有效率。同时,我还参加了英语听力班,第一次用耳机听《新概念英语》。时至今日,我的听力和口语仍不咋地,但若只是非正式交流,语言已非障碍。
综合楼左侧是当初的初中部。
初中部的新教学楼是晚于高中部的。记得初中部教学楼昏暗的路灯下,随处可见有借光苦读的学子。我也是其中一个。对于毫无背景的农家子弟来说,未来的出路似乎只有一条,那便是考上大学,走出县城,迎接更为广阔的新天地。
沿着新教学楼前的道路,便是长长的台阶。左边是篮球场,右边是一片林。
台阶之上,便是宿舍楼。
高一时,住的正是此楼,那时还是木结构的。晚上的时候,寝室熄灯后,便有同学拿出蜡烛,挑灯夜战。但学校为了安全计,自是不允。是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便与生管展开了热烈的游击战,敌进我退,敌走我出便是我们的策略方针。
蜡炬成灰泪始干,莘莘学子图自强。
高二分班后,宿舍也作了调整,便搬到了木楼的右侧宿舍楼。我入住的是与生管毗邻的第一宿舍。至此,蜡烛之事暂告段落,我们便求助于走廊那25度的白炽灯泡。夜深人静,苦读不辍。鸟笨先学飞,人笨勤补拙。我不比别人聪明,唯一能依靠的,便是勤奋了。
然而,学校要管理,诸多事宜毕竟不是方便。恰逢有同学欲出校租房,我便积极响应。于是,翁新峥、胡廷国、吴建国和我四人便搬出校外,租住在一中老师宿舍楼背后的松台村入口斜坡上的一处人家。
廷国和我在里间,翁张在外间。阳台下,便是一操场,如今已废弃。每日拂晓,便有高亢的美声从操场上传来,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美声”这个说法。
在外租房,自是逍遥。
我迷上了英文歌曲。
《Ghost》(人鬼情未了)、《Love Story》(爱的呢喃)、《The rhythm of the rain》(雨中旋律)和《The sound of silence》(寂静之声) 等等。优美的旋律,令我对英语更是如痴如狂。
也是在那时,我喜欢上了钢琴曲。
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和《致爱丽丝》、肖邦的《夜曲》、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李斯特的《钟》、舒伯特的《小夜曲》,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秋日的私语》和《梦中的婚礼》等。优美的旋律令人心醉,音乐的魔力可窥一斑。
高三上学期,我与廷国商量重新租房,便找到了斜坡顶上的一户人家。此时,班上余昭、郑自豪也相继加入。那户人家的一楼租给了我高一的同班,鹤塘的理科两兄弟和大甲的一位哥们;二楼,房东自住;三楼则是文科的天下,自豪独居中室,我与余昭居左室,廷国和建国处右室。
自豪豪爽,余昭重义,廷国情真,建国精明。
出租屋内,其乐融融,尝有偷至街头录像厅观不雅之举,亦有偷阅武侠情色之为,年少气盛,对性自是好奇不已。然学业之重,须臾不敢忘。
大学,是那个年代唯一的人生目标。
“对了,就是这里,我们以前在这里住过!”指着一幢瓷砖贴就的三层楼房,我对婷子讲道。楼房大门紧闭,估计房东是因为节日而举家出游去了。转身重新俯瞰一中,问婷子道:“三年后,你想干什么?”
“我要到一中读书,向雯桢姐姐学习!”
“好!”
写于2011年10月2日上午八时 福建古田翠屏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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