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09|回复: 0

[转载] 江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全面启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28 20: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记者6月25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对奖励对象、奖励标准与情形、资金来源与发放、确认程序、年审等做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2016年1月1日后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奖励范围。

    奖励对象以个人为单位,是指根据夫妻各自年龄、户籍等情况,一方符合条件一方享受奖励,双方符合条件双方均可享受奖励。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过同类奖励的人员。二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不享受奖励。三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年龄的确定以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有异议,以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出生日期为准。属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享受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在该年申请奖励。

    奖励金以个人为单位,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每年发放一次,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在符合奖励年龄的当年1月至3月期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一寸免冠照片近照两张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和《个人诚信承诺书》,由所在单位核实、公示并确认,或由社区居委会核实、公示并由乡级初核、县级确认。如申请人为外省迁入本省的城镇居民,须提供原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从未享受同类型奖励的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情况证明。申请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已经死亡,可以由代办人以申请人名义代为申请并领取奖励金。

    2017年奖励对象个人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来源:中国江西网 记者钟端浪




上一篇:南昌市2017年6月29日部分地区电网临时日前停电
下一篇:南昌装修城东143平混搭风格装修毕业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1-21 23:40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