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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下发了《关于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
“与一些城市将房价调控目标与GDP挂钩的做法相比,南昌的做法是个进步。房价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比挂钩,调控目标更具体、更直观,更易于百姓了解和比较。”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国务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要求,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综合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等多方面指标因素确定,将对稳定南昌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南昌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加快推动“住有所居”的进程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了解,为实现今年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我市将在加快经济发展、努力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同时,遵循维护市场平稳发展,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中低价位住房。今年,我市将建设廉租住房4758套、经适房1500套,完成棚户区改造199.5万平方米。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同时,我市还将建设3253套公共租赁住房,目前选址已确定。通过以上住房保障方式,构建覆盖低保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立体式住房保障体系。在土地供用方面,南昌要求年度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来源:南昌日报 记者 黄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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