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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院内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方案二 院内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方案一 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方案二 临时占道停车服务费标准
3月1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 南昌市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听证会将于3月30日举行。按照听证方案,我市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并提出两套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将对停车收费服务政策进行听证 此次,我市将对停车收费服务政策进行听证,具体内容包括:实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停车区域。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面、地面高于地下”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法定节假日和立体(含机械式、塔式、停车楼等)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上浮。根据不同车型占用停车资源的差别确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占用的停车泊位数收取。 南昌市区将分三类区域停车收费 据悉,根据《南昌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类区域”为市中心区域,包括洪都北大道、洪都中大道、解放西路的洪都中大道口至井冈山大道口段、洪城路的井冈山大道至抚河南路口段、抚河南路的洪城路口至灌婴路口段、灌婴路的抚河南路口至象湖西路口段、象湖西路的灌婴路口至水厂路口段、水厂路、沿江南大道的水厂路口至沿江中大道段、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围合的区域(含区域边界道路)、红谷滩中央区。 “二类区域”即城郊区域,包括青山湖大道、青山湖南大道、解放西路的青山湖南大道口至洪都南大道口段、洪都南大道、井冈山大道的洪都南大道口至广州路口段、南莲路的广州路口至青云谱路口段、青云谱路的南莲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昌南大道的青云谱路口至沿江南大道口段、沿江南大道、南昌大桥、南斯友好路、碟子湖大道、黄河路、英雄大桥、富大有路的洪都北大道口至青山湖大道口段围合的区域(含区域边界道路)。 除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南昌市区范围的其他区域(不含三县)为“三类区域”。 一类区域院内停车第1个小时收费4元 听证方案中,对南昌市院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南昌市临时占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拟定了两套方案。 方案一提出,院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中,对于一类区域,第1个小时收费4元,第2—5小时每小时收2元,第6小时以上每小时收4元,24小时内封顶价为40元,包月停车为300元;二类区域,第1个小时收费3元,第2—5小时每小时收2元,第6小时以上每小时收3元,24小时内封顶价为30元,包月停车为250元;三类区域,第1个小时收费2元,第2—5小时每小时收2元,第6小时以上每小时收2元,24小时内封顶价为20元,包月停车为200元。 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对停车1小时以后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他标准一致。记者注意到,方案二中,院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中,第2—5小时收费调整为每小时收1.5元。 法定节假日(不含调休时间)停放收费标准可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立体(含机械式、塔式、停车楼等)停车场可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80%。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的免收停车费。 临时占道机动车停放一类区域第1小时6元 临时占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中,方案一指出,白天(7:30—20:30),对于一类区域,第1小时6元,第2—3小时每小时收5元,第4小时以后每小时收6元;二类区域,第1小时4元,第2—3小时每小时收3元,第4小时以后每小时收4元;三类区域,第1小时3元,第2—3小时每小时收2元,第4小时以后每小时收3元;夜间(20:30—次日07:30)按1次收费,一类区域6元,二类区域4元,三类区域3元。 法定节假日(不含调休时间)停放收费标准可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临时占道错时停车泊位(不分区域),其收费标准为:第1小时10元,第2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5元,泊位及时间限定由公安交管部门视道路情况设定并公布。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的免收停车费。 方案二指出,临时占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类区域第2—3小时每小时收4元,第4小时以后每小时收5元;二类区域第2—3小时每小时收2元,第4小时以后每小时收3元;三类区域第2—3小时每小时收2元,第4小时以后每小时收2元。 来源:南昌新闻网 记者 刘文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