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南昌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12月起,用3年时间开展“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为进一步增强活动影响力和传播力,充分发挥LOGO在凝聚共同奋斗力量、深化活动开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美丽南昌·幸福家园”LOGO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设计方案,并将征集办法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紧紧围绕“美丽南昌·幸福家园”主题,以“干净整齐、畅通有序、文明友善、和谐宜居”为总体目标,充分反映“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设理念、奋斗精神,把市委八大重点工作、天下英雄城风格等体现到作品创意表现之中。
2.LOGO设计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让受众爱看易识,可以采取卡通、漫画、刺绣、木刻、版画等具有南昌特色的表现形式。
3.LOGO设计力求简洁鲜明、自然醒目、富有个性、易于记忆、便于传播,正确使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能够充分发挥标识的宣传功能,体现活动主题;设计作品的文字说明要简述标识的设计理念、结构、特点及作品所表达的主题思想。
4.LOGO设计样式,倡导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作品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
二、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止。
2.征集地址:LOGO设计彩稿、彩样的电子版图片、文字说明、原创承诺和报名表寄送或发送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269号南昌日报社大楼18楼南昌新闻网,邮编:330038,信件上标明“LOGO征集”字样。联系人:邓微;联系电话:86865387 13970889705;电子信箱:45512390@qq.com。 3.来稿须注明设计公司名称(团队或设计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人姓名。
三、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含使用刊载费);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四、其它事宜
1.所有征集作品设计版权归征集主办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借用。
3.活动组织方对各类应征作品可进行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活动组织方将把应征作品无偿提供给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刊播。
4.本次征集作品将由“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组将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评审,并通知获奖作品的作者。
“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