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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胡学文
深交所理事会自律监管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日前举行。会议通报了自律监管委员会设立背景,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工作细则,介绍了2014年深交所自律监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听取了委员意见和建议。会议还邀请了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介绍证券基金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监管等有关情况。
自律监管委员会由行业协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上市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要就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责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建设和自律监管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等进行研究论证,向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十八届四中全会及“新国九条”提出要依法推进行业自律,强化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设立自律监管委员会是深交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国九条”部署,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市场主体共同参与自律监管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交易所治理结构,确保自律监管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透明度,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
<p>自律监管委员会成立后,加上近期设立的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委员会,和已有的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上诉复核、风险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理事会专门委员会达到6个,搭建了多个维度的交流议事平台,增强了深交所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包容性和覆盖面,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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