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7|回复: 0

[转载] 证监会:相关部委核准不再作为资产重组前置条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8 1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证监会于2014年10月23日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为厘清政策概念,解答市场疑惑,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今日证监会举行了微访谈。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宁)证监会于2014年10月23日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为厘清政策概念,解答市场疑惑,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今日证监会举行了微访谈。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取消了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的审批。根据《证券法》现行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均需经证监会核准。据此,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用于并购重组进行审核是证监会的法定义务和职责,仍须保留。下一步,将根据《证券法》修订适时调整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制度。
<p>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行并联审批的意义何在?证监会表示,实行并联审批后,上市公司可同时向相关部委和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证监会和相关部委对申请独立作出核准决定,相关部委的核准不再作为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各个相关部委同时审核,上市公司在取得所有相关部委批准后实施重组,这将进一步缩短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全过程时间,提高效率,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功能。




上一篇:黎瑞刚今日正式卸任上海文广总裁
下一篇:证监会:严打虚假重组和内幕交易等行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2-22 20:33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