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1|回复: 0

[转载]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障碍正逐步清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0 0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国家能源局回应称,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均制定了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规范,在基层电网企业设立了“一站式”专门服务窗口,同时免费进行接网、电能计量、并网调试服务,并负责发放国家补贴资金,形成完整的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体系,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障碍已基本清除。能源局正在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统一变电台区内为其他用户供电的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电网体系,具体试点方案还需要研究细化。
                        http://www.nbd.com.cn2015-03-10 01:35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343号的答复
标题:关于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提案
提案者:民建中央
回答者:国家能源局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新能源发展的前沿阵地,在近年来的两会上都会受到热议。
去年两会期间,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提案》,为我国分布式能源发展建言献策。如今,这份提案已经得到了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国家能源局回应称,未来,随着能源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限制分布式能源的体制障碍将逐步清除,支持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也将逐步形成。
逐步下调补贴额度
在去年两会上,民建中央的提案中列出了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诸多问题。当前,尽管从政策上正在要求积极扩展光伏应用市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多,发展速度远未达到预期,企业和屋顶业主对光伏发电缺乏正确的认识。同时,补贴政策不明晰造成很多屋顶业主观望。
对此,民建中央建议,应该进一步明确补贴等相关政策,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下年度各地方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详细规定何种项目可申请国家补贴。
国家能源局在不久前对该提案所做的回复中表示,为进一步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印发了相关政策文件,对补贴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简化,现在还存在一定的补贴资金滞后问题,原因是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征收额不足。
针对未来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该如何发展,能源局回应称,2014年补贴资金拨付情况会好转,但到2015年后,补贴资金增长较快,还需要适当提高征收标准,同时逐步下调补贴额度。
还有问题需要解决
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电费收取困难、业主变更频繁等都是实际操作面临的问题。民建中央在提案中称,目前分布式电站大多是建设在业主屋顶的发电设施,一旦项目建成即成为“固定”或“半固定”设施。绝大部分电量必须供给屋顶业主,且只占业主实际所用电量的一小部分,开发商不掌握业主用电的决定权。
此外,一些屋顶业主以此要挟拖欠电费,或是要求变更合同进一步降低电价,而开发商既无法断电,又难以拆除发电设施。
民建中央建议,进一步促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大并网及收费等问题的解决力度,进一步细化分布式光伏并网流程。针对欠费问题,可由当地电力公司代收电费,减少屋顶企业和电站投资企业关于电费及时收付的争议和矛盾,坚定屋顶电站投资企业的信心。
<p>国家能源局回应称,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均制定了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规范,在基层电网企业设立了“一站式”专门服务窗口,同时免费进行接网、电能计量、并网调试服务,并负责发放国家补贴资金,形成完整的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体系,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障碍已基本清除。能源局正在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统一变电台区内为其他用户供电的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电网体系,具体试点方案还需要研究细化。




上一篇:50ETF期权满月六成账户“打酱油”
下一篇:潘学先:注册制体现资本市场改革决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1-22 23:03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