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6|回复: 0

[转载] 公司债发行实行新老划断 由交易所预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4 05: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昨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就《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后,公司债发行衔接、核准程序等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在确认交易机制环节,交易所应当对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事项予以关注,并督促发行人、主承销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昨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就《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后,公司债发行衔接、核准程序等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张晓军称,《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为尽量减少法规修订对现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项目的影响,对《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前已受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项目,证监会按照原《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审核工作,发行环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上市环节的安排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应予以明确;发行人也可自主选择申请撤回申报材料,按《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重新申报。自《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按新的规定申报,证监会按新的申请文件目录及相关要求受理,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发行、上市等环节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对于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程序有何安排?张晓军称,发行人应先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由交易所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预审。交易所预审通过后,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证监会以交易所预审意见为基础简化核准程序。同时,为给发行人提供更多便利,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批文发放事宜均在交易所办理。
张晓军指出,发行人在交易所出具预审意见后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对发行及上市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主承销商应当出具明确的专项意见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对于不再符合发行条件的,证监会终止审查。张晓军称,交易所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上市预审相关工作机制安排。交易所的预审、证监会的行政许可、债券上市的办理存在内在联系,通过建立相关环节的紧密衔接实现审核效能的提高。
<p>此外,张晓军称,鉴于《管理办法》已对发行与承销作出专门规定,对于《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受理的项目,其发行与承销不再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主承销商在公司债券发行前向证监会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发行人在取得公开发行核准后,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发行前经交易所明确交易机制和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未明确相关安排的,不得启动发行。同时,在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主体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在确认交易机制环节,交易所应当对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事项予以关注,并督促发行人、主承销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上一篇:零售业现四年来最差开局 O2O成“救命稻草”?
下一篇:互联网浪潮趋势不可挡 三公司抢滩互联网金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2-23 22:24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