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0|回复: 0

[转载] 中国证券业协会9月1日起建立场外证券业务黑名单制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30 1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场外证券业务进行备案,建立场外证券业务黑名单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新开展相同场外证券业务。
                        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许晟、赵晓辉)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场外证券业务进行备案,建立场外证券业务黑名单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新开展相同场外证券业务。该管理办法将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严重违规的备案机构及相关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备案机构不得新开展相同场外证券业务。被永久列入黑名单的备案机构,应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立即对已存在业务进行清理,确定清理方式、时限、业务承接及相关后续安排,且不得新开展相同场外证券业务。
根据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场外证券业务的,以及证券监管机关或自律组织规定应当在协会备案的机构,应当按规定对其场外证券业务备案。
管理办法要求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并规定了7种禁止行为,包括:欺诈客户;利益输送;操纵市场;不公平交易;不正当竞争;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管理办法,以下14种业务属于场外证券业务:场外证券销售与推荐;场外证券资产融资业务;场外证券业务的技术系统、登记、托管与结算、第三方接口等后台和技术服务外包业务;场外自营与做市业务;场外证券中间介绍;场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场外证券财务顾问业务;场外证券经纪业务;场外证券产品信用评级;私募股权众筹;场外证券市场增信业务;场外证券信息服务业务;场外金融衍生品;证券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根据场外证券业务发展认为需要备案的其他场外证券业务。
<p>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自律性组织,旨在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持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上一篇:中央政治局会议传递下半年经济工作四大信号
下一篇:发改委:创新中央资金使用方式 支持机器人行业发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2-22 22:11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