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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据了解沪深证券交易所对疑似程序化交易的账户进行了监管问询,并对其中具有异常交易行为特征的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程序化交易具有频繁申报等特征,产生助涨助跌作用,特别是在近期股市大幅波动期间对市场的影响更为明显。为此,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沪深交易所正在对部分具有程序化交易特征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核查,了解其账户实名制情况、资金来源和交易策略,分析其对市场波动的影响,并将根据核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规则,加强监管。同时,沪深交易所根据《交易规则》,对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涉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定的24个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
截图
今日沪深交所对24个机构账户限制交易发布了详细公告
上交所公布了《市场监察相关纪律处分》处罚情况,限制B883324164等10个证券账户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以上10个限制证券账户当事人涉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盈峰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新方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微博获悉,深交所对存在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安进13期壹心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4个证券账户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深市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
上交所公告:
资料图
今天上交所在网站上公布了《市场监察相关纪律处分》处罚情况,限制证券账户B883324164等10个账户证券交易。
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微博获悉,深交所对存在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安进13期壹心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4个证券账户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深市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8512649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海通证券-富安达-东海恒信7期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代码: B888512649)
经查明,你指定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湛山一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8512649,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8512649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0163263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融通资本财富—海通证券—融通资本东海恒信12期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代码: B880163263)
经查明,你指定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湛山一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0163263,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0163263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0163378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融通资本财富—海通证券—融通资本东海恒信14期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代码:B880163378)
经查明,你指定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湛山一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0163378,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0163378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3324384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新方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上海新方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方程盈峰量化对冲基金,账户代码:B883324384)
经查明,你指定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3324384,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3324384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3145968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盈峰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名称:深圳市盈峰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账户代码:B883145968)
经查明,你指定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3145968,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3145968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3324164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盈融达量化对冲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代码B883324164)
经查明,你指定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营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3324164,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3324164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3303427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盈融达量化对冲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代码:B883303427)
经查明,你指定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东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3303427,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3303427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3313163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安进13期壹心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代码:B883313163)
经查明,你指定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石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3313163,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3313163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8358079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盈峰盈宝对冲基金,账户代码:B888358079)
经查明,你指定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8358079,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8358079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限制证券账户B883296604证券交易的决定
当事人: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称: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盈峰梧桐量化对冲基金,账户代码:B883296604)
经查明,你指定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B883296604,在近期的交易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
你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所述的异常交易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决定对你的证券账户B883296604采取限制交易的纪律处分,即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你可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所重申,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深交所公布限制14个证券交易账户
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微博获悉,深交所对存在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安进13期壹心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4个证券账户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得买卖在深市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
微博截图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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