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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31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基金报主办的“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和“中国基金业英华奖”高峰论坛上表示,将完善股东股价减持和稳定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强化特定持有人和完善其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31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基金报主办的“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和“中国基金业英华奖”高峰论坛上表示,将完善股东股价减持和稳定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强化特定持有人和完善其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徐明表示,对上市公司主要减持行为的监管,目前的行政法规、证券法都有相应的规范,对本轮市场的振荡和减持现象以及反映出的问题,接下来相关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并在立法上要进一步地明确:
一,进一步强化特定持有人,比如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着诚信,继续控股意味着市场责任、继续持有的比例、减持的期限、时间和方式等给予一定严格的限制。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老股转让制度,明确原则和基本条件,对具体的范围和减持比例可以采取授权的方式,由证券监管机构通过行政规章予以规定,并根据市场变化做出实时的调整。
二,进一步完善特定持有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对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可区分实业公司和财富投资等不同体系,分别给予不同的约束。要求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在实际披露之前稳定市场利息。
三,将减持行为与信息披露监管、内部交易防空、股价管理进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借股份减持谋取不正当利益。
<p>徐明还表示,进一步确立股份增持、回购、员工持股等制度。这些制度得到了妥善的应用,与此相适应的相关的配套规范也得到了规范。这些安排对上市公司主动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的作用是明显的,建议进一步评估原有股份增持的制度,规范的短板,以及近期调整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将那些合理的临时性的安排转化为常规性的治理,体现在立法当中持久地执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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