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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近日向佳都科技(600728,股吧)发出监管关注函,对公司多名董事予以监管关注,主要涉及高送转延期一事。
⊙记者 赵一蕙
上交所近日向佳都科技(600728,股吧)发出监管关注函,对公司多名董事予以监管关注,主要涉及高送转延期一事。
今年7月22日,佳都科技控股股东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函》,提议公司以6月30日为基准日,实施每10股转增1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前述股东提议事项。消息发布后,公司股价连续两日涨停,三个交易日内涨幅达到27%。
然而,8月31日,公司突然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同意堆龙佳都提议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但提议推迟至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公告。当日,公司股价跌停。对此,经问询,公司董事会解释称,推迟实施前述方案的理由为审计主体较多、业务类型较多、审计时间紧张,并便于加快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审核进程。经上交所核实,该等事由在公司收到提议时即已存在。
上交所指出,佳都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属于公司重大事项。控股股东提议的方案是否可行或者是否需作重大调整,均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股东的有关提议时,即应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及时对相关提议的可行性作出审慎判断,形成意见并对外披露,明确投资者预期。佳都科技董事会在7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后,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做出判断,并发表明确意见。但公司仅将其对外披露,迟至8月31日才进行审议并形成将控股股东提议方案延至年底实施的意见,其行为对投资者预期造成重大误导。
上交所认为,佳都科技时任董事刘伟等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董事会未及时审议控股股东提议方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p>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佳都科技时任董事刘伟、梁平、许杰、胡少苑、刘敏东及欧阳立东予以监管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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