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回复: 0

[转载] 上海深圳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9 1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凤凰财经10月9日讯 上交所、深交所9日双双发布通知,就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规范程序化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两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
根据征求意见稿,程序化交易者只能分别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股票期权合约账户进行证券、股票期权的程序化交易。
对程序化交易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期权交易予以重点关注:(一)一个交易日内出现5次以上每秒申报五笔; (二)日内申报在4000笔以上,且存在一秒内在同一期权品种不同合约不同方向开仓的行为;(三)日内申报在4000笔以上,且存在一秒内在2个及以上期权品种上开仓的行为;(四)日内申报在4000笔以上,且存在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的行为;(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意见稿还规定,境内程序化交易者参与证券交易,不得由在境外部署的程序化交易系统下达交易指令,也不得将境内程序化交易系统与境外计算机相连接,受境外计算机远程控制。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程序化交易者进行人民币普通股票、基金等交易的,本所按以下标准收取程序化交易申报费:对当日撤单申报比低于40%且成交申报比高于60%的,不收取程序化交易申报费;对当日撤单申报比高于70%或者成交申报比低于30%的,按每笔2.0元收取程序化交易申报费;对不属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按每笔0.2元收取程序化交易申报费。
请关注“主力抓黑马”,或“zhuliheima”。主力抓黑马致力于把握主力机构最新动向,准确梳理热点投资逻辑,轻松稳定驾驭市场黑马,在这里您还可以和更多的股友一起交流学习,欢迎您的加入。  
<p class="detailPic">




上一篇:上周新增投资者数量13.88万户 连续第三周回落
下一篇:交行:股市下滑对家庭收入负面影响减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2-19 21:12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