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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票交所将建设成为国内票据领域的业务交易中心、风险防控中心、数据采集中心和研究评级中心以及集票据清算于一体的专业化交易所,成为我国货币市场金融电子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题记:近来,关于“票据交易所”的话题受到业界热议,并得到票据业务参与方的关注。伴着“一带一路”战略、人民币加入SDR等重大政策与目标的不断兑现,人们越发感觉到成立“票据交易所”的势在必行。2015年8月8日我们在《上海证券报》发表了《打造互联网+票据平台,完善市场体系》长文,其中已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票据平台的设想。为进一步推动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的建设工作,我们在原有思路上做了进一步拓展,优化了建设方案,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效果。
□肖小和 李鹰 万恺 陈飞 王亮
票据交易所概述及实施路径
1.票据交易所概述
票交所应建设成全国统一“互联网+票据交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交易所。
该交易所应在以央行为主导,各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涵盖除承兑业务外的票据业务全流程业务产品,包括纸质及电子商业汇票等全部介质,并以业务交易及整合信息为最终目的。
未来票交所将建设成为国内票据领域的业务交易中心、风险防控中心、数据采集中心和研究评级中心以及集票据清算于一体的专业化交易所,成为我国货币市场金融电子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票据交易所实施路径
在建设票交所的具体思路方面,随着市场的发展及同业共识的达成,可以通过以下路径逐步推进票交所的建设。
路径一:区域优先路径,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一带一路沿线试点设立区域性票交所,在总结区域性票交所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全国性票交所;
路径二:机构优先路径,可以首先选择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金融机构或上市银行首先试点开展票交所,然后推广至全体金融机构及企业、个人客户;
路径三:银行间优先路径,票交所可以先开展银行间票据二级市场交易,然后再开展银企之间的各项票据交易;
路径四:电票优先路径,先开展全国性电子票据交易,再推广纸质票据交易;
路径五:银票优先路径,先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再推广商业承兑汇票交易。
票交所最终建设路径及建设合作机构应由央行决策,票交所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无论采用哪一种路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央行可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覆盖面广的全国性第三方机构(非票据交易主体)合作建设票交所。
票据交易所的建设方案
1.建设目标
(1)推进统一票据市场的建立
目前,国内票据市场并未像证券、外汇、期货市场一样形成全国统一的交易市场。票据的供求信息、交易价格、信息查询等均处于割裂的状态,缺少信息的公开与共享。建设票交所,可以实现票据报价、交易、信息查询的统一,有助于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
(2)强化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目前如外汇市场、证券市场均为在政府机构管理下的交易市场,国内票据市场与其不同,一直以来是通过市场的机制进行自我调节与发展。票交所可以作为央行货币政策的实施平台,通过再贴现等手段在宏观上引领全国票据市场走向,更好发挥票据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
(3)引导票据价格的深度发现
割裂的票据市场,使得票据业务在不同地区出现不同的价格,买卖信息沟通不畅,同时也催生了一批票据掮客寄生于票据市场,利用地区间、买卖方的信息不对称赚取差价。建立票交所可以形成透明有效的票据价格体系,共享票据交易信息,有助于票据价格发现。
(4)规范票据市场的运行规则
建立全国统一的票交所,将制定统一的票据运行规则、审核要求、风控标准、监督手段等,有助于探索形成行业业务的执行标准,进一步有效规范票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经营行为,改变目前票据业务参与者因各自机构设置、管理要求的不同,而产生的业务处理标准不一致的现象,改善市场参与者业务行为的合规性,有助于票据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5)助力企业信用的发展应用
通过建设票交所,将有利于我国票据评级体系的建设,发掘票据签发、流转、兑付等各类信息流,培育票据产品的分类评级,并进一步完善企业及商业银行的票据经营管理机制,对推动票据市场的深层次发展,提升企业、金融机构的社会信用意义重大。
(6)实现票据风险的科学管控
票据业务风险涉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多个领域,存在法案金额大、运作手法隐蔽等特点。借助票交所,可以对票据业务报价及交易行为进行更严格、更规范的管控,同时结合票据评级体系的建设,可以使票据市场信用环境更加健全,全面降低票据业务风险。
(7)提升票据市场的研究预测
全国统一的票交所将使建设全国性票据数据库成为可能,通过全国统一的报价、竞价交易平台,交易数据将打破地域限制,在票交所汇总、积累,从而支持研究人员运用更多、更科学的手段分析票据市场、货币市场的中长期走势,为监管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减少市场的盲目性,并推进票据市场的发展环境更加健康有序。
(8)促进票据创新的纵深发展
当前的票据市场虽然业务创新不断,但大多都关注于业务“点”的创新,业务“面”的创新相对较少。票交所可利用其交易主体众多、交易体量大、业务数据全等独特的优势,根据市场价格设立票据业务指数体系,并依托业务指数批量开发创新型票据业务产品,引导并推动中国货币市场指数的建立,为货币政策、货币市场定价、债券市场定价以及中国“利率走廊”提供参考依据。
2.建设思路
(1)总体设计思路
票交所主要依托互联网IT信息技术,通过与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业务及信息系统的对接,一方面,实现票据业务全生命周期的竞价与撮合交易,简化交易流程、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另一方面,实现整合票据市场交易信息、风险信息、研究信息及监管信息资源,形成全国票据资源的“大数据”,为央行货币政策决策、为商业银行票据经营及业务创新提供支持。
票交所将设计客户准入、业务授权、业务审核、交易竞价与大宗撮合、产品管理、票据托管、信息挖掘等基本业务规则。
票交所将借助央行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竞价与大宗撮合交易的线上清算,以及托收资金实时划付。系统建设完成后,托管银行将主要负责票据审验、托管及托收等业务职能,票交所将专注于票据交易、信息挖掘、交易清算等相关职能。
(2)整合票据信息
整合票据市场的资源信息,形成资源共享、数据安全、传递快捷、查询方便的统一平台。建设涵盖风险信息、监管信息、研究信息的票据信息库,形成大数据基础:搭建全覆盖、集中共享、系统联通、检索便捷、分析深入的统一信息运营平台,实现信息的采集、整合、挖掘功能,为票据业务参与者提供借鉴。
(3)创新交易模式
充分运用互联网的优势,将票据日常买卖及创新业务集中在票交所进行竞价或大宗撮合,减少票据的流通环节,提升金融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最快速度满足企业客户的票据融资需求及资金保值、增值需求,并能为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提供最为便捷的渠道。
通过票据竞价及大宗撮合交易模式,可以有效降低票据业务真实性风险性及操作风险,为票据业务进一步创新发展提供条件。
(4)引入托管机制
票交所将建立一整套托管银行的准入、管理及后续监督机制。选择票据业务经验丰富的商业银行担任托管银行角色。托管银行分为两类:一类为保管类托管银行,主要负责各类交易票据的保管、托收等相关工作;另一类为综合类托管银行,主要负责各类交易票据的票面审验、保管、托收等相关工作。
引入票据托管机制,能迅速提升票交所的交易效率,全面降低整体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
3.参与主体
(1)基本参与主体
商业银行(含财务公司)。商业银行是票交所最主要、最全面的参与主体,商业银行可通过票交所与企业客户办理票据贴现、票据保证等业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业务,并可接受央行的指令办理再贴现、再贴回购等业务,也可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进行推进票据资管、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型业务的开展。
商业银行通过参与票交所交易,可以获取较为全面的票据业务数据及分析报告,为票据业务的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企业客户、个人客户。企业客户在票交所可参与票据贴现业务的办理,企业客户及个人客户也可以作为出资方购买票据理财、票据资管、票据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产品。同时,还可通过票交所咨询票据业务、票据市场的相关信息。
其他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可通过票交所发起或购买票据理财、票据资管、票据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产品。
(2)特色参与主体
央行。央行在票交所中角色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作为市场参与者,央行可通过票交所快速办理再贴现/再贴回购业务,运用互联网和市场的力量迅速释放(或回收)流动性,强化通过再贴现业务调控货币市场调控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监管者,央行可通过票交所分析海量的票据业务数据,分析票据市场发展趋势及规律,为宏观政策的调整提供依据。
托管银行。托管银行是票交所票据交易的基础,票据的贴现、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再贴现、票据理财、票据资管、票据资产证券化等产品以及票据到期托收等均建立在托管的基础上。票交所中所有票据均由托管银行负责票据验票、保管、托收等相关工作,是票交所最主要的合作伙伴。
托管银行主要由票交所认可的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担当,托管银行必须具有丰富的票据市场实物操作经验及票面辨识经验,相关托管银行的总行必须建立票据业务托管系统,并与票交所建立系统对接。
票交所将通过评估托管银行的票据开展情况、管理水平等,建立一整套的托管银行进入、考核、监督及退出机制,并在国有、股份制、城商、农商等不同类别商业银行中广泛选择托管银行,以确保托管票据在票交所的有效运行。
互联网金融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是近年来的新兴实体,票交所需建立相关准入机制,选择部分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大、无不良记录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进场交易。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为票交所提供票源,或作为投资方认购相关票据业务产品;另一方面,二者可以携手推进票据业务的产品营销,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广票交所的相关产品与信息。
4.交易模式
(1)竞价+大宗撮合模式
主动竞价模式
所谓主动竞价模式是指买卖双方均在票交所进行报价操作,由票交所根据已设定的竞价参数自动进行交易匹配的业务模式。
系统匹配后,买卖双方可以进一步就价格进行议价操作。如匹配的报价完全一致,则议价环节由买卖双方自行确认即可。如匹配报价有一定差距,则买卖双方在议价环节进行进一步商讨确认。
被动竞价模式
所谓被动竞价模式是指买卖双方一方报价、另一方询价的业务模式。询价方委托票交所筛选、匹配符合要求的报价,并由票交所代为与报价方进行议价确认。
大宗撮合模式
所谓大宗撮合模式是指交易双方在符合票交所规则的前提下,对于大宗票据交易采用定向或非定向撮合的业务模式。交易所开辟专门的大宗撮合专用通道,供特定客户使用,大宗撮合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允许有一定的偏离度。大宗撮合模式提供了银行间平衡资金的新手段,进一步防范了流动性风险。
(2)业务清算模式
票交所应采用自主清算模式,票交所可借助央行的清算渠道,直接对各商业银行在央行的清算账户进行资金划转。
在日常的竞价交易完成后,由票交所自行负责完成票据交易资金的清算;被托管的交易票据到期时,由托管银行根据票交所的要求代为托收,托收回款可通过票交所的清算通道划入持票人账户。
5.模块设计
我们对票交所系统的构架及布局已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相关系统共分为客户、业务、产品、风险、信息、咨询、对接、清算等八大模块,目前业务需求已在研究设计之中,限于文章篇幅,在此仅作简要介绍。
(1)客户模块
客户模块是票交所的基本业务模块,该模块在票交所各类业务中起基础性作用。
一方面,通过客户模块可规范票据市场的准入标准,如客户参加票交所进行票据交易,必须在平台注册,在托管银行开户,并在对应的金融机构开立相应账户(商业银行应在央行开立备付金账户,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应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另一方面,票交所将对用户权限进行控制与管理,不同类别的客户依据在票据业务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分别设置相应的业务权限,允许上级单位将业务权限转授下级单位,对于越权办理业务实行刚性控制,确保票据业务合法、合规办理。
(2)业务模块
业务模块是票交所的核心部分,负责各类票据业务交易的达成与交割。
票交所通过设立竞价及大宗票据撮合规则,引导各票据交易主体在平台上进行票据交易,从而实现纸质及电子商业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票据保证、票据资管、票据理财、票据资产证券化,以及票据指数交易等业务产品的实时线上交易,提高票据业务交易效率。
结合票交所的托管机制及清算机制,交易达成后票交所将自动联动托管银行及央行支付系统等相关系统,完成票据权利的转移及资金的交付,确保交易资金与交易票据实时、准确交割。
(3)产品模块
产品模块主要负责票交所各类上市交易产品的登记管理,以及新产品的推广运用。
第一、负责各类票据业务产品的管理,登记各类票据业务成熟产品及模式,引导新客户使用相关成熟产品。
第二、负责票据业务创新产品管理,一方面,票交所将推出中国票据业务指数,并将围绕该指数开发相关创新型业务产品,如:远期、掉期、期权等。另一方面,票交所将登记、发布、试用各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新产品、新功能和新模式。
第三、票交所将设立新产品评价体系,对各类新产品进行跟踪、评价,对于评价较高的创新型业务产品将予以优先推荐。对于在交易机制、风险管控、客户认可度等方面已达到较高水准的新产品,将纳入成熟产品管理,以此进一步推进票据业务领域的创新发展。
(4)风险模块
风险模块是整个票交所平台中重要而独立的一环,是票交所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模块。
第一、风险模块将保持相对的独立性,通过建立风险管控模型分析评价客户、业务产品的风险状况。票交所将借助内部“票据大数据”以及外部数据,详细收集各类客户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记录及违约记录等建立客户的信用档案,根据客户类别从定性、定量等方面建立客户的信用评价模型,并进行相应的信用评级。对于评级较高的客户在票据交易方面享有优先匹配的权限;对于评级较差的客户票交所将对其交易进行限制;对于出现恶性风险事件或隐患的客户,票交所将采用“黑名单”管控的方式,在一段时期内全面禁止其交易与报价。
第二、风险模块将嵌入业务模块中,并对各类日常票据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当竞价交易或大宗撮合交易中触发了风险事件,风险模块将强行介入业务流中,中止进行中的票据交易,以避免交易客户的风险损失。
第三、风险模块将监控相关业务信息,评价各类风险的强弱程度,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提前预判。票交所将建立相关研判的评价指标,设置风险预警区间,提示交易客户预防交易风险的发生,保障客户的交易活动。
票交所通过上述措施,可全面实现票据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管理,并将拟定相关风险的化解手段,为票据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5)信息模块
信息模块是票交所的支撑部分,主要负责数据挖掘与决策支持。
票交所将不断收集、更新各类票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票据业务数据以及期刊论文,通过信息模块形成票据法规库、制度库、数据库和智库等四大信息数据库,为票据市场深入发展提供法律、政策和智力支持。
票交所还将进一步提升数据挖掘能力,通过对各类数据信息的提炼、分析、总结,形成各类研究报告和业务分析。并将通过“无偿共享”、“有偿租售”等方式,为客户提供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业务资料,为央行的宏观决策及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6)咨询模块
咨询模块是票交所的互动模块,主要负责解答各类票据专业咨询。
票交所将为各类别、各层次的客户搭建一个票据业务咨询平台,咨询范围包括:票据业务基础知识咨询、票据实务咨询、票据风险防控咨询、票据法律咨询、票据案例咨询、票据技术咨询等方面。
票交所将从商业银行、高校、法律界选择部分票据业务专家、骨干建立票据业务专家团队,采用互动或信函模式对各类票据业务问题进行有偿或无偿解答,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全程专家支持,并为票据相关法规、制度的修订提供实证论据。
(7)对接模块
票交所的建设需要对接大量外部系统,从近期看,主要需对接“一行三会”、各商业银行,托管银行以及人民法院的相关业务系统,以保证票交所的日常票据交易顺利开展。
从长远看,还需要对接货币市场其他业务系统,以推进货币市场相关业务的联动发展,进一步理顺货币市场相关运行机制。
(8)清算模块
清算模块是实现票交所在线票据交易的最后一环,也是极为关键的一环。票交所相关系统需要与央行二代支付系统建立直接的技术对接,实现票据交易的实时清算及资金交割,确保票据市场交易的实效性与实时性。
票据交易所的实施步骤
1.加快研究组织机构建设
票交所可考虑采用股份制的方式建设,入股方式可分为投资入股和政策入股两种,对于央行可采用政策入股方式,并占控股地位;对于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农信社等可采用现金投资入股的方式。此外,票交所还可保留少量的股份用于对高管层的股权激励。
票交所每年对盈余利润进行分红,分红规则依据各股东所占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2.积极推进相关建设规划
票据业务具有多重业务属性,既包含结算属性、也具有信贷属性及资金属性,票交所建设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票交所顺利上线并投入运营,应加快进行相关建设的总体设计规划,开展宏观、中观、微观等多层面分析,引导票交所后续建设工作步入正轨。
3.抓紧落实各项前期建设
(1)机制及系统建设方面
制度建设方面:需要尽快建立票交所相关业务产品的管理要求、准入标准、竞价及大宗撮合交易规则、日常监控及预警要求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收费定价方面:在充分征求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票交所、托管银行的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减免标准等。
系统建设方面:根据现有业务需求,快速搭建票交所的客户模块、业务模块、产品模块、信息模块、风险模块、咨询模块、对接模块,和清算模块等基本功能模块,满足各项票据业务交易的系统需求,并为后续系统的升级、扩充预留相应的接口。
(2)托管银行对接方面
在票交所的制度与系统建设的同时,可以同步建立托管银行的准入机制,选择相应的托管银行参与票交所的对接工作,为票交所开展业务交易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4.统筹布局未来发展空间
随着“一带一路”、人民币国际化等国家级战略的出台,也为我国票据市场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即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中尝试使用票据、推广使用票据,让商业汇票走出国门,建立中国人自己的区域金融信贷规则。
票交所未来可以在票据国际化的浪潮中起到引领的作用,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荐快速的票据结算及融资工具,高效的票据交易模式,以及便捷的政策调控手段,为将我国票据市场及业务规则推向全世界提供前提条件。
<p>(作者系上海市金融学会票据专业委员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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