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2|回复: 0

[转载] 笑星巩汉林登台新三板 投资75万成北角娱乐第四大股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3 0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北角娱乐股权结构中,实际控制人朱韶宇及夫人共持有63%的股份。其余股东中,巩汉林于2015年8月出资75万元入股北角娱乐,持股75万股,持股比例5%,位列第四大股东。同时,巩汉林还担任该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 毕华章
不会投资的明星不是好股东,当观众还在围观娱乐圈各路明星的“厮杀”,并对此津津乐道时,一众明星已将“厮杀”的战场由演艺圈蔓延至资本市场。比如赵薇、范冰冰现身唐德影视;华谊兄弟(300027,股吧)的股东名单上,冯小刚、黄晓明赫然在列。
而在迅速崛起的新三板市场,明星股东也纷至沓来。杨丽萍控股云南文化刚刚起舞,张纪中便携纪中文化要笑傲江湖。其他诸如杨幂、孙红雷等也在紧赶慢赶敲响新三板大门。
近日,北京北角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角娱乐)发布公开转让说明书,拟申请挂牌新三板。《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春晚常客知名笑星巩汉林位列其股东名单中。
 巩汉林成第四大股东
北角娱乐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公司设立于2010年11月30日,公司以影视投资制作为主业。此前投资制作了院线电影《北角》以及《爱在那一天》,并承制了国内首部行业影视剧《彩虹营业厅》。
北角娱乐股权结构中,实际控制人朱韶宇及夫人共持有63%的股份。其余股东中,巩汉林于2015年8月出资75万元入股北角娱乐,持股75万股,持股比例5%,位列第四大股东。同时,巩汉林还担任该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事实上媒体就北角娱乐与巩汉林合作一事亦曾公开报道过。公开报道显示,巩汉林于2015年9月7日出席由北角娱乐投资的青春惊悚喜剧电影《丛林笔记》启动仪式,并表示其选择与北角娱乐合作,希望能帮助年轻人实现梦想。
当然,巩汉林投资“野心”不仅只有北角娱乐一家公司,在明星艺人纷纷拥有工作室的当下,巩汉林也设立了自己的工作室。
据北角娱乐公转书透露,巩汉林于2015年1月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巩金影视文化(上海)工作室。这家工作室的经营范围颇广,包括但不限于影视文化策划交流、影视投资、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策划等。
2014年净利润仅4万
影视类公司多属于轻资产型公司,以北角娱乐来看,也不例外。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北角娱乐在职员工只有10人。按照专业结构划分,财务人员3人,行政人员1人,创作策划人员和影视后期制作人员分别为2人和4人。
虽然有知名笑星入股,但按照披露的财务信息来看,北角娱乐目前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均较弱。
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北角娱乐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6.99万元,2014年为142.72万元,2015年1~10月为885.07万元。与此同时,其每年的净利润也较少,2013年亏损18.45万元,2014年仅实现净利润4.19万元。2015年前10个月的净利润稍有改观,达到138.13万元。
不过,北角娱乐对于其今后的发展却是颇有信心。公司披露,其竞争优势在于对影视题材价值发现和剧本开发能力,以及实际控制人从业超过20年,在影视制作行业内的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不可忽视的是,北角娱乐目前己取得电影著作权2项,剧本著作权与小说改编权8项。
<p>此外,北角娱乐还承接制作了安徽卫视喜剧真人竞技类栏目《超级笑星》的后期剪辑、制作。该节目评委有王晶、蔡明、曾志伟等一众娱乐圈大腕。在超级笑星节目制作方面,北角娱乐2014年和2015年1~10月的毛利率分别为59.06%、93.88%,整体毛利率高达77.45%。




上一篇:老法师看盘:大盘弱反弹 离底还有多远?
下一篇:永新股份股权争夺战:奥瑞金借资管计划增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1-22 05:43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