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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游离在灰色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要严格规范;涉嫌非法集资、自融、庞氏骗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要坚决取缔;要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实行牌照化管理。
这两年来,一些“伪金融”活动随着金融创新浪潮沉渣泛起,借“创新”之名,让普通投资者真假难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对游离在灰色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要严格规范;涉嫌非法集资、自融、庞氏骗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要坚决取缔;要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实行牌照化管理。
“伪金融”有四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非法集资。二是自融。三是庞氏骗局。四是资产池错配。
金融业是一个特许经营的行业,进入者需要一定的准入条件和资质。当务之急是研究它的准入条件,对于做到一定规模,或者商业模式已经相对成熟的企业,监管部门应该给予相应的金融牌照或者资质。
如果说寒冬来临,那整个金融业都面临这个问题,不光是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行业的考验甚至更为严峻,这与宏观经济形势紧密相关。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的想象空间比传统金融还是要大很多,依然存在很多机遇。
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前不久更是首次被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对此,政策监管既要强调发展,也要做好规范和取缔。该发展的发展,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
<p>(记者洪偌馨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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