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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马晶晶”事件正如火如荼,新疆莎车二中女老师马莉莉因善意的举报,被当地执法机关扣以“诬告陷害罪”被捕入狱。“王鹏事件”再次上演!
同年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必定不是偶然!除去两宗事件的是非因果不说,做为合法公民,所享有的“监督权”与“举报权”,是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正确与正当的保护? 在处理同类事件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权大于法”、“职权滥用”的丑恶一面?(请网友热议,公道在你、我每个人的心中!)
事发在新疆莎车县。有传闻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某受贿,顿时把本就不大的小县炸开了锅,一时间众说风云。教书育人十余载,本着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心的教师马莉莉将此事举报给相关部门领导。其意是希望在相关领导与部门的调查之下,将此事水落石出,或是还徐某一个清白。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了!
在莎车县政法委领导的授意下,莎车县公、检、法相继发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马莉莉拘留、逮捕。莎车县法院用历史上从没有过的速度和效率以“诬告谄害罪”判处马莉莉有期徒刑入狱2年。判决一出,所有人都傻眼了。无论人们如何议论,此事在当地已成定局。抗议、包括上级法院上诉,都于事无补!
这种种行为,简直是对教师马莉莉赤裸裸的伤害。试问,如果公民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还有谁敢直言不讳社会的歪风邪气?“监督权“与“举报权”将如同虚设!!!
“王鹏事件”事件的发生,本就是对法律公信力的挑战。那么,第二个“王鹏”的诞生,是否是对法律公信力的侮辱呢?也是否意味着,在当今社会中,法律已被某种权利与金钱关系腐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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