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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公共租赁房 每年建2000套 南昌市明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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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09: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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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至2012年,南昌市将根据保障性住房实际需要,并考虑配套用房及设施需要安排土地约3000亩,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力争在2012年前,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据悉,从明年开始,该市每年将最少新建2000套公共租赁住房。

  “三房”并举构建保障体系

  到明年底,南昌市城区将全面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0万平方米(2000套),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360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1500户,并启动棚户区综合改造199.5万平方米。

  2012年,该市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0万平方米(2000套),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495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1500户。在2012年前,该市将构建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并举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每年建公共租赁房2000套

  从明年起,南昌市每年将最少新建2000套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该市将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规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政府将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租赁合同不超过3年

  据悉,该市将建设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应腾退住房,需要续租的,要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租金标准逐年提高。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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