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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向南昌路桥费“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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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2: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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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件提案今年还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我会一直提交下去。”昨日,是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报到的日子,省政协委员、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教研室主任徐佩瑛带着她的提案来到现场,一脸坚定地对记者说。徐佩瑛一直契而不舍所提交的提案正是关于争议颇大的南昌三桥通行费征收的,她建议取消该项收费。这个提案去年她已提交,由于对相关单位的答复不满,徐佩瑛对办理情况回复不满意,成为去年三件办理情况“不满意”的提案之一。而今年,徐佩瑛说,将联合更多委员,使之成为一件联名提案。“这件事毕竟关系到南昌近四十万车主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不能不说。” 回顾:成为去年答复不满意的提案
“这件提案缘起周边人的反映。”徐佩瑛说,2009年4月,南昌重新启动对路桥费的征收,在车主中引起不小的震动。由此,徐佩瑛开始进行了调研,包括相关政策、三桥的建设用资情况等等,并在去年的两会上提交了提案。她提出南昌市开征路桥通行费违法违规,其原因包括严重违背党的富民政策,与国家税费改革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南昌市无权剥夺纳税人免费使用城市设施的权利,路桥通行费涉嫌重复收费(税)且收取混乱,路桥通行费的收费依据存在严重问题,收费程序不合法,收费标准和年限存在严重问题,有违公平原则等等。
之后,承办单位对该提案进行了答复,有以下几点:一是南昌市财政困难,采用了贷款修桥、收费还贷模式,符合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条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二是参照了省外有关城市实施年票制收费的办法;三是八一大桥、生米大桥、南昌大桥属于大型桥梁市政工程,具有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双重功能,属于收费经营的保留收费项目;四是捆绑实行年票制比三桥设站收费更便利交通。
对于承办单位的答复,徐佩瑛表达了不满,该提案成为去年三件答复不满意的提案之一。
建议:废止路桥费征收的相关文件
为此,徐佩瑛在提案中建议: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中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精神,“已偿还完贷款和集资款,或经营期已满的收费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的收费站”一律取消,并限期拆除收费设施;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02〕94号)等有关规定,立即废止南昌市路桥费征收的相关文件。取消南昌市2011年1月《关于加强南昌市城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工作的通告》。如果执法部门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扣车、扣证、开取罚单或不予车辆年检,显然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而现行公告中的“对长期不购买路桥通行费年票的车主,有关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通过媒体曝光”也难有威慑力。车主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车主维权意识的日渐提高,为路桥费的收取增添了不小的变数。
总之,政府没有切实可行的强制征收手段是造成现在收费尴尬的主要原因。如何收费需要仔细斟酌。现在,无论是放任自流或者上路执法要车主缴费都有损政府形象。
省审计局应该核查三桥建设成本、建成后所收取的全部资金数额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今后凡是计划征收费用的建设项目,必须得到大多数预征收对象的同意,否则不得征收任何费用。
进展:形成联合提案直到答复满意
对于今年再次提交该份提案是否会有满意的答复,徐佩瑛并没有把握。徐佩瑛表示,会有十多名委员和她一起联合署名。“提案表上只能填下十多个人的名,否则会有更多的委员加入进来,这件事关系到近40万车主的切身利益,且这个群体每年都在扩大,我们一定要说话。”如果今年仍未有满意答案,徐佩瑛说,明年还会提交这个提案,一直坚持下去。
争论一:收费截至2026年,咋算出来的?
徐佩瑛算了一笔账。
新八一大桥在1997年9月29日正式建成通车,年均收2687万元。据此计算,到2003年底,新八一大桥约收通行费1.7亿元。2003年8月,南昌市仅以南昌大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贷款3.3亿购买了新八一大桥的固定资产和收费权。
南昌大桥在1994年元月10日建成通车,建设投入为6.5亿元,年均收4285万元。到2003年底,南昌大桥约收通行费3.85亿元。(据2004年1月5日《江西日报》报道)
南昌生米大桥于2006年4月30日竣工,工程总造价9.18亿元人民币,其中生米大桥6.5亿元人民币、西连接线一期工程2.68亿元人民币。(据江西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处资料)
“三桥总投入18.98亿元。”徐佩瑛说,2009年南昌地区汽车上牌量达59265辆,同比增长高达76.45%。增长极为快速。仅以南昌市每年5万辆的增速计算,从2008年起算,在路桥费不变的情况下,到2026年,将达到130万辆,将共收路桥费109.82亿元。如果计算货运车辆、过境车辆,三桥收费将是三桥造价的10倍之多。收费金额大大高于建桥的贷款和集资款费用,远远超过199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的“一定的期限内”。
车主们质疑三座大桥收取680元的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生米大桥收费年限暂定20年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为什么是暂定?南昌大桥、八一大桥收了多年,为什么还要收到2026年?这一系列问题,市民也希望能得到明确的答复。政府应公布贷款修桥的情况、偿还贷款的进度、收费项目的还贷期限的测算依据。让市民对于收费标准更清晰,让大家明白交的钱去了哪里。让人有理由担心这笔钱是否真的“取之用民,用之于民”。即使要收,也应该向广大车主公布历年来收取通行费数额及用途。
“南昌市政府声称目前只征收三桥过桥费,每年680元(小车),但我们相信不久后即收五桥六桥七桥的费用。桥肯定是越建越多,收费的数额将永无止境,远远超过过去的养路费。”徐佩瑛担心地说。
争论二:三桥属不属于一级、二级公路?
为这份提案,徐佩瑛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84号)、《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的通知》(财综[2009]6号)等等。根据这些文件,徐佩瑛指出,三桥捆绑收费不合理。
对此,南昌市声称,路桥通行费的收取是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和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公告》。
但徐佩瑛认为,所谓一级公路,一般指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0辆~25000辆,为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港口、机场,专供汽车分道行驶并部分控制出入的公路。所谓二级公路分为汽车专用二级公路和一般二级公路两种。汽车专用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4500辆~7000辆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专供汽车行驶的公路。一般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2000辆~5000辆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公路。八一大桥、南昌大桥、生米大桥是市内道路桥梁,既非一级公路,也非二级公路,能将市里道路桥梁放入该公告中?
她说:“南昌市依据此公告收取路桥通行费,只能是错上加错。”
争论三:平摊给所有车辆强收是否合理?
南昌市所提出的另一个依据是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条。该条例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徐佩瑛认为,此文件距今已隔16年,而且与后来的文件规定不符。将16年前的政策当着现实的制度来执行不是明智之举,政策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调整和选择的,同时,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是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这里已明确是“过往车辆”,有些属地车辆长年在外面,一年难得回南昌几次,有的车主长年在城东上下班,基本不在三桥通行,有的只需走其中一座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规定,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三桥”捆绑收费的方式实际上就是平摊到所有车辆收费并强制收取,这是被明令禁止的。
争论四:政府的不得已是否该由百姓埋单?
南昌市有关部门提出,三桥捆绑收费是参照了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且南昌的收费标准大大低于其他城市。“我们并不能因为其他城市这样做,就完全认可南昌现行的做法。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征收的方式存在问题就应该立即改正。同时,路桥费事关民生,如何收费、收费标准都应谨慎。”徐佩瑛说。
而对南昌市财政资金困难,贷款修桥需收费还贷的说法,徐佩瑛指出,三桥建好后形成了一江两岸城市格局,使得原来属于郊外的红谷滩人气聚集,土地升值,招商引资环境改善,经济快速发展,南昌市财政实力得到明显增强,不征收路桥费不会对财政产生根本影响,且是一件深得民心的好事。不应将建桥成本转嫁到百姓身上。
“面对车主的质疑和征收情况的不理想的尴尬局面,南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三桥收费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但这能由百姓埋单吗?”同时,徐佩瑛指出,按照《行政许可法》第46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会。而路桥通行费的收取关系到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事先未向社会公告和举行市民听证会,征求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
文/记者郭宁 邱佩君 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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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3: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顶起
发表于 2011-2-13 14: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顶起
发表于 2011-2-13 14: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顶顶顶顶,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发表于 2011-2-13 16: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徐佩瑛  这样的委员才是为百姓着想的委员
发表于 2011-2-13 17: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还有为民的人,可敬可敬
发表于 2011-2-13 17: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帖由 我是海0815 于 2011-02-13 12: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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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件提案今年还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我会一直提交下去。”昨日,是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报到的日子,省政协委员、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教研室主任徐佩瑛带着她的提案来到现场,一脸坚定地对记者说。徐佩瑛一直契而不舍所提交的提案正是关于争议颇大的南昌三桥…
坚决支持!!!!!!!!!!!!!!!!!!!!!!!!!!!!!!!!!!!!!!!!!!!!!!!!
发表于 2011-2-13 17: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帖由 我是海0815 于 2011-02-13 12: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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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件提案今年还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我会一直提交下去。”昨日,是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报到的日子,省政协委员、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教研室主任徐佩瑛带着她的提案来到现场,一脸坚定地对记者说。徐佩瑛一直契而不舍所提交的提案正是关于争议颇大的南昌三桥…
人民的政委,应该支持到底!
发表于 2011-2-13 19: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政协只是一个摆设,只是摆设摆得久了,渐渐忘了自己是摆设,还真以为自己的提案有用
发表于 2011-2-13 19: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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