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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兴豪,是江西吉安人。我于2009年9月13好花十万元整在南昌市昌北汽车城厦门金旅客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XML6510E23型商务6座面包车。当时购车就是错误,购车时就没有合格证,购车回家后等了一个星期,打了多次电话才拿到合格证上牌。此后在此车行驶了进入保养期间,到该车指定的维修站,更不要说什么,只是帮我把机油放了,加了一下跟车来的机油,其它的什么都没有动一下,保养就这样结束了。
其二,该车于2010年1月4号早上与当地的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刮擦,致使前塑料保险杠和右前大灯破坏【不能使用】。当天就与该车销售店联系购买。其中销售店一位姓钟的工作人员告知两天内一定会将配件发到吉安【大灯420元/只、保险杠695元/只】,并通知我先汇款,我同意了。之后他就给了我一个姓聂的农行账号。钱汇出两天后,我并没有收到货。联系销售店时,钟先生说要从厦门发货,叫我再等两。两天之后,我还是没有收货,再次联系销售店,又被告知大灯要从沈阳发货,叫我继续等。后面我听修理厂的一个师傅说该车全部是拼装而成的,发动机是四川绵阳的,大灯是沈阳的,所以要从沈阳发货,其它的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该车要大修,买配件就要一年的时间。而这些在我购车时都没有告知我,说是新车。到现在货都没有收到,此事我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我之所以发表这个帖子,就是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购车千万要小心,别像我一样上当受骗。同时也提醒有想法购买厦门商务车的朋友们,在买车时一定要看仔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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