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原帖由 幽默今生 于 2009-12-14 21:37 发表在 28 楼 真正的以人为本没错,但也不能让活人活活被死人拖死.比如司机压死一个横穿马路者,按照现在的交通法来处理,大部分的司机都要倾家荡产.原来还有个标准,比如7万还是14万,现在开口最少30万,有的甚至都要50万以上.好象活着的人一定就是有钱的强者.就要为所谓的弱者背上一身的债务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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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msishen 于 2009-12-17 09:19 发表在 32 楼 加拿大第三责最少100万加币,算成RMB是500万。我觉得交强险的额度太低!个人建议你买50万!我也有车,但是我觉得,我们既然享受了社会资源,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还是要承担的。另外,生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知道在国外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吗?不是交钱就能了事的,必须坐牢,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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