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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最爱VW

南昌三桥过桥费是否合理,大家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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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22: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税人的钱用到哪里去了?哪些部门敢站出来晒晒帐本!
发表于 2009-12-4 12: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咯只胡宪就是瞎JB胡闹。。。。上台以来木有做过什么好事。。。。就是晓得搞老百姓的钱。。。。我一年都木有过几次桥也要交680NND  强烈要求它下台。。。。
发表于 2009-12-4 16: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heh呵呵胳膊拧不过大腿,关键大家齐心协力
发表于 2010-8-21 14: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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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4: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12位政协委员“叫板”南昌路桥费2月14日,在江西省两会召开的次日,一条消息即在代表委员中引起不小的反响——省政协委员、省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教研室主任徐佩瑛联名11位委员提出提案,公开“叫板”南昌路桥费。
  记者在大会提案组查阅了这份题为《关于取消南昌三桥通行费征收规定的建议》的提案。徐佩瑛委员坚定地表示,强制收取路桥费不合理,不合法,应该取消南昌路桥费的捆绑式收取。
  实际上,徐佩瑛在去年的江西省两会上已为此提过提案,但她对有关单位的办理情况回复表示不满意。”她说,“这件事关系到南昌近40万车主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法规的严肃性,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不能不说话。
引起争议的南昌路桥费

  记者了解,2009年实施成品油价格调整和取消养路费后,南昌市路桥费征收一度暂停。2009年4月,南昌市对新八一大桥、生米大桥、南昌大桥再次实行属地车辆年票制捆绑收费,此举在市民中引起的争议几乎一直没有停息。
  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这种收费是否属于乱收费,是否违背了国家税费改革方向和国务院相关规定。
  征收养路费时,江西省路桥征收费率为84%。2009年4月重启路桥费后,只有11万辆车缴纳了路桥费,征收费率为46%。2010年,30余万辆应缴费车辆只有1.5万辆车缴路桥费,不足5%。
  徐佩瑛委员对此关注已久,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她认为,南昌市开征路桥通行费违法违规,违背富民政策,又与国家税费改革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路桥通行费涉嫌重复收费(税)且收取混乱,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年限均存在问题。
  据了解,省市有关部门对徐佩瑛去年的提案进行过书面答复,认为三桥合一开征路桥通行费主要用于解决撤销收费站后路桥的日常维护、还本还息。主要理由为:一是南昌市财政困难,采用了贷款修桥、收费还贷模式,符合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条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二是参照了省外有关城市实施年票制收费的办法;三是八一大桥、生米大桥、南昌大桥属于大型桥梁市政工程,具有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双重功能,属于收费经营的保留收费项目;四是捆绑实行年票制比三桥设站收费更便利交通。

                [ 本帖最后由 SamuelWei 于 2011-02-21 14:52:53         编辑 ]
发表于 2011-2-21 14: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协委员提出诸多质疑

  记者了解到,徐佩瑛等12位委员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收取路桥费有悖于国家税费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2002年,国办有关通知要求:坚决取消向机动车辆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和各种摊派项目。全面清理整顿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严格对涉及机动车辆收费的审批和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2008年12月,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
  同时,12位委员提出,收取路桥费属重复收费(税)。新八一大桥、生米大桥、南昌大桥是南昌市内道路桥梁,属于市政建设工程,在地方税收中已有城市建设附加费这一收费项目。路桥费原来依托于养路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后,继续收取路桥费等于变相重收“养路费”,况且车主在购车时已交纳了车船税,购置税,用车时已缴纳了燃油税,再收取三桥费,属于重复收费(税)。
  此外,收费依据也遭到质疑。南昌市政府声明,路桥通行费的收取是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和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公告》。但委员们认为,该文件本身存在问题。八一大桥、南昌大桥、生米大桥是市内道路桥梁,既非一级公路,也非二级公路。
  针对南昌市财政资金困难、贷款修桥需收费还贷的理由,委员们认为,三桥建好后形成了一江两岸城市格局,使得原来属于郊外的红谷滩人气聚集,土地升值,招商引资环境改善,经济快速发展,南昌市财政实力得到明显增强,不征收路桥费不会对财政产生根本影响。
  此外,徐佩瑛等委员认为,路桥费的收费标准和年限不合理,缺乏有效监督。南昌路桥费的收费金额大大高于建桥的贷款和集资款费用,远远超过199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的“一定的期限内”。大家质疑,三座大桥收取680元的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生米大桥收费年限暂定20年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为何会出现收费标准连涨3年的情况?
“最给力”的提案给出诸多建议

  针对收取路桥费的问题,12位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清理整顿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立即废止南昌市路桥费征收的相关文件;建议江西省审计局核查三桥建设成本、建成后所收取的全部资金数额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建议今后凡是计划征收费用的建设项目,事先听取大多数预征收对象的意见,并举行听证;建议取消南昌市2009年9月《关于加强南昌市城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12位委员的联名提案,被当地群众视为本届江西两会“最给力”的提案之一。一位私家车主对记者说:“这样的提案才是真正反映民声的提案,这样的代表委员才是敢说真话的代表委员。”而网友“公正不二”发帖说:“这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请多为百姓考虑考虑,不要光知道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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