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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车主四问三桥费滞纳金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 2009-10-15 03:43 连日来南昌市三桥通行费1.36元/天的滞纳金惹来了广大私家车主的争议,不少车主都打进本报热线质疑南昌三桥通行费收取滞纳金一事:滞纳金为何提早收取?收取前为何没有经过听证?每天2‰的标准从何而来?这笔巨额滞纳金又流向何处?随着南昌市每天都在产生十多万元的滞纳金,有部分车主在质疑的同时甚至表示要“抵制滞纳金”。
疑问一
滞纳金为何要提早收取?
14日,有车主向记者反映,今年4月20日南昌三桥通行费正式恢复征收时,相关单位曾明确表示:2009年以前欠缴纳三桥通行费的车辆,车主应在2009年12月31日前到任一征收点补缴,不收滞纳金。然而,现在有关部门的一纸通知又推翻了相关单位的“明确表示”——自10月8日起,对没有缴清三桥通行费的车主将按每日2‰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向广大市民承诺的事情,说变就变,相关部门的可信度大打折扣。”车主王浩对相关部门前后说法不一的公开承诺和通知甚为不满。王浩说,自己的车辆办理了南昌车牌,而自己的公司在萍乡。按照规定,他的车辆也被列入了三桥通行费的征收范围,从4月份这项费用复征之初,他就想主动缴纳,却因各种原因一直未缴。而9月份有关部门的一纸通知——滞纳金提前到10月8日开始征收,这让他有些尴尬:公司的业务拓展到北京和上海,自己抽不了身回南昌,而国庆节后有空前往收费处缴费,却被收取了每天2‰的滞纳金。
作为此次受委托征收南昌三桥通行费的收费单位,南昌大桥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对于滞纳金为何提早收取的质疑,只是给出了“按照南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昌市城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工作的通告》中的规定,执行日期为10月8日起”的解释。
疑问二
收取滞纳金该不该举行听证?
“居民生活所用的水、电,出门乘坐的公交、出租车,凡涉及收费的问题,都经过了公示和听证,此次三桥通行费的滞纳金不仅提前开始收取,还省去了听证这道程序,显得太过草率。”市民涂易凡在电话中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学法律出身的涂易凡认为,三桥作为南昌市的基础设施,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利益,许多车主都和自己一样,对于擅自改变滞纳金的收取期限却不听证的行为极为不满。
南昌大桥管理处的负责人表示,大桥管理处只是此次三桥通行费的代收部门,只是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办事,至于上级部门在下发通知前的工作程序,没办法知道,也无权过问。
“政府部门就应听取民意,一纸通知就推翻之前的公开承诺,略显霸道。”华东交大交通运输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查伟雄博士认为,之所以目前市民的反应如此大,是因为有关部门对此次“变动”不够严谨,不合理,也不合情。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此次涉及民生的收费变动应该听取民意。对此,江西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滞纳金只是面向未缴费者收取,不是针对全社会,省去这道程序也不能讲是违规,可能由此造成了有关部门的“从简”办事。
疑问三
每天2‰的标准从何而来?
“送达邮局的包裹,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邮局按每天1元的标准收取保管费,这笔费用至少还是用于财物的保管了。”市民张亮飞这样理解,有关部门的公开承诺,可以算是与老百姓的一个合约,现在在没有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突然提出提前开收滞纳金,应该算是有关部门违约在先,却要老百姓来支付“违约金”,而且支付的比率——2‰是按照什么标准也没有详细说明,令老百姓不明不白,也极不情愿。“应该给出一个理由。”张亮飞的说法代表了广大车主的心声。
对此,查伟雄博士则认为,主要还是“没有征集民意”,从而造成“无据可依”。另外,私家车的三桥通行费为680元/年,按照目前的既定标准,延期一天缴纳就需支付1.36元的滞纳金,看似是一个约束性的措施,但因基数大而显得“贵”了。按相关部门之前的承诺,12月31日前缴纳,只需680元,而就因一纸通知,就要多交85天的滞纳金,抵得上差不多两个月的三桥通行费了。
疑问四
谁监管巨额滞纳金的流向?
每辆私家车每年的三桥通行费为680元,若未及时缴费,滞纳金按照每天2‰的标准收取。而根据初步估计,南昌市目前需缴费的20余万辆车中,除去目前8万余辆已缴费车辆,其他车辆延迟一天缴费,就会产生高达163200元的滞纳金。
“从单个用户来说,每天产生1元多的滞纳金还可以接受,但是从整体计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笔滞纳金将成为一个庞大的数据。”车主周丽就提出了质疑,原先的养路费明确了用途是养护公共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此次收取的三桥通行费也已明确表示用于桥梁建设的还贷所用,而对于这笔数量巨大的滞纳金,其用途和去向却没有向外公示,也没有详细解释。公民享有知情权,理应知道其缴纳的滞纳金流向了何处。
对此,大桥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处代收的三桥通行费及滞纳金都是完全进入南昌市财政专用账户的,大桥管理处没有动用的权力。但谁来监督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却无从知晓。
面对南昌广大车主对收取三桥通行费滞纳金一事的四大疑问,有关部门将如何处理呢?
■本报记者黄培红、袁辉翔、实习生盛晨昕/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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