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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给女儿挂失存折,却被银行要求证明是“她妈”,引民警吐槽。 女儿的存折要挂失,先得证明是“她妈”。一次曲折的存折挂失经历,令南昌市民闵女士有些郁闷。 2012年,家住南昌罗家镇的闵女士在南昌农商银行罗家集分理处用户口本帮女儿办了张存折。今年8月,她发觉存折遗失,于是带着自己和女儿的身份证、户口本前往银行办理挂失补办。不料银行工作人员称,要去派出所开证明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即“你是她妈”。 “孩子是亲生的,存折是我用户口本帮小孩办的,户口本上写的很清楚。现在为了挂失补办,居然要向银行证明我是孩子她妈?”闵女士觉得很奇怪。对此,本网记者展开调查。 挂失补办存折先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 市民感慨“再也不敢到农商行存钱了” 闵女士今年40多岁,在南昌罗家集居住,有一个女儿名叫“文文”(化名)。她介绍,2012年的1月份,她用户口本帮女儿在南昌农商银行罗家分理处办理了一张存折。闵女士说,“办存折时女儿还没身份证,用户口本办的,存折里存的都是女儿的压岁钱,要等到她上大学时取出来。” “直到最近,我发现存折遗失了,想去补办。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要有女儿的身份证才能办”,闵女士说,随后她去当地派出所为女儿办理了身份证。但是又被要求“去派出所开证明以证明母女关系。”。 无奈之下,8月10日,闵女士带着女儿来到南昌罗家派出所开具了相关证明。事后,她持证明前往银行办理了挂失补办手续。 说起这次挂失补办存折的经历,闵女士感慨,“太折腾,再也不敢到农商行存钱了!”她想不通的是,“户口本不能证明我是女儿她妈?而且存钱的时候也没让我证明我是我女儿的妈啊!”
户口本显示闵女士与“文文”系母女关系
户口本显示闵女士与“文文”系母女关系
户口本上明确注明:"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户口薄已能证明母子关系” “为何还要再证明?” 闵女士的遭遇,也引起了派出所民警的吐槽。 14日下午,罗家派出所谢警官证实,“证明”及其下方附文确系其开具。他表示,户口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闵女士与“文文”的身份信息与相互关系,已经充分反映在户口薄上。 谢警官说,“如有疑问请仔细参详户口簿‘注意事项’第一项。”“第一项”是这么写的——“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难道派出所的一份证明,法律效力还高于户口簿吗?”谢警官同时在证明上写道:“户口本是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核发的文件,足以证明母女关系,为何叫群众往来派出所出具证明?”
在开具完“是女儿她妈”的证明后,闵女士终于完成了存折补办 奇葩证明横行 网友吐槽“不作为” 记者从罗家派出所窗口民警处了解到,他们在工作中经常能碰到一些奇葩证明,不出具又不行。户籍民警告诉记者,户口本、死亡证明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可是部分单位仍然要求群众开具一些奇葩证明,例如证明“已被火化的人已死”、证明“你女儿是女儿”。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年来奇葩证明屡见不鲜。有网友@都是报评论,“奇葩证明就像一面镜子,照出的是部分单位不作为的现状。“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南昌农商银行罗家分理处。银行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接接受采访。对此,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中国江西网 记者王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