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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禁止中小学和教师有偿补课的文件和规定,将教育、监督、惩治、制度等环节有机结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记者了解到,少数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致使有偿补课信访举报仍然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就此,江西省教育厅再次部署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
据了解,江西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要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严禁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责任,制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办法》,完善对教师的考核、聘任、评先、晋级等办法,加强师德约束力度,如有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认真组织学习并认真落实教育部严禁有偿补课“六条禁令”,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对有偿补课管理不力,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确保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此外,要求各地要以公开治理形成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并在辖区内发布禁止有偿补课通告和举报电话,严肃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
来源:天圆网 首席记者 徐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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