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27|回复: 0

[转载] 南昌地下车库车位可申请登记 居民可获得不动产证(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3 21: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为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日,南昌市房管局公布《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月1日起,有地下车库、车位等地下建筑物的居民,可到房管部门申请登记“地下不动产”,获得相应的不动产证。
1.jpg
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发证
  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发证

  根据规定,在南昌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前,由市、县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的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和发证等具体事务。

  地下建筑物分为结建地下建筑物和单建地下建筑物。结建地下建筑物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建筑物;单建地下建筑物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建筑物。经依法批准建设的地下建筑物,申请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地下建筑物所有权初始登记: 结建地下建筑物应当与地面建筑物合并办理初始登记;单建地下建筑物的初始登记应当独立登记。
 地下公共停车场不得分割转让

  《办法》规定,地下建筑物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基本单元可以是地下空间整体,也可以是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依据规划审批内容确定。建筑区划内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地下车位,在设置固定界限后,方可作为基本单元申请地下建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地下建筑物登记的,应当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中注明“地下建筑物”。 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配套建筑,不得办理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地下车库车位应先满足业主需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建造的地下建筑物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地下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买卖双方应当持网上打印的地下建筑物买卖合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建筑区划内地下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换、赠与等原因申请转移登记的,受让人应当提交为本建筑区划内业主的证明材料。
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秦谦




上一篇:江西今年扶持7200名大学生创业 毕业生开“网店”,可享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下一篇:7月起江西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收费项目未公示可拒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1-8 01:47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