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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版主管理细则》2010年5月7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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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23: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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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版主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版主的申请、审批及上任

  青山湖畔|南昌论坛论坛版主可以通过管理员直接任命,个人自荐(申请)等方式产生的,每个版面根据需要设立版主若干名。

  1.申请:愿意认真履行版主职责,愿义务为其他网友服务的网友均可申请版主;认真如实填写版主申请表格,在站务办公室的【申请•建议】版提交。

  2、招聘:论坛的版主一般在相关版块公开进行招聘,部分特殊情况如临时版主、特邀版主将直接上任。

  3.审批:申请者在相关版面版主招聘帖中进行回复申请,由管理员或超级版主全权负责审批申请材料。

  4.上任:经审批合格的申请者,论坛管理员将通过审核的名单通知论坛站务,论坛站务将在【站务公告】版块发布相关版主任命公告。

  第二部分版主转正及辞职辞退制度

  (一)论坛版主分为:见习版主、正式版主两种

  新申请通过的版主需经过3个月的实习,期间称为实习版主。实习期结束后,工作表现良好,且受到版内网友欢迎,可继续留任,并转为正式版主。实习期未结束,但表现突出,为论坛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实习版主,经论坛管理组成员商量讨论后,可破格提前转为正式版主。实习期内表现较差,对版内事务不负责的版主,经管理组讨论,可免除其实习版主的职务。

  (二)版主辞职及辞退

  1、主动请辞:

  1.1、版主因各种原因不得不辞职的,需在“版主会议室”内提出辞职申请并陈述辞职理由,经论坛管理组成员讨论后批准,方可正式辞职;

  1.2、主动离职论坛工作人员超过60天后归来,仍愿意为论坛网友服务的,需重新按相应的申请程序进行申请。

  2、疏于职守:

  2.1、连续20天内未登陆论坛进行版务管理,系统会自动撤销版主所有功能设置;

  2.2、由于重大违反纪律而被免除版主职务,一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版主。

  第三部分版主的职责和权力

  1、版主作为版面的具体管理者,具有以下职责:保证言论安全、促进版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接受并及时回答网友对版务管理问题的咨询等。版主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并在版务管理中切实履行。

  2、版主是一个版块的引路人,需引导网友发讨论帖方向,可以召集组织跟版块主题相符的相关活动。

  3、可以对所属子论坛、版块内的问题帖子进行相应的处理。

  4、严格保护自己的ID及密码,做版主期间ID绝对禁止借给他人使用。

  5、严格保守管理团队的保密内容,包括管理员信息,QQ群内信息,QQ,MSN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版主讨论区内所有内容,均不可对其他人透露,更不要发表在论坛其他版面以及个人博客等公开的空间上。

  6、严禁利用版主权限之便,作损害论坛及网友利益之事。有违反以上三条者立即取消版主权限,今后也不会再接受其版主申请。

  第四部分版主日常工作规范

  1、保证言论安全:

  1.1、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保证版面内帖子符合版面主题、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1.2、按照《青山湖畔|南昌论坛守则》的规定,对版面内的主题贴和回复贴进行仔细检查,以确保版面的信息安全。

  2、促进版面发展:

  2.1、对版面内优秀主题文章进行推荐、精华、置顶等操作,并鼓励网友进行主题讨论。

  2.2、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主题活动。

  3、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

  3.1、鼓励网友进行版面主题讨论,并按照版面主题组织活动。

  3.2、对不良回帖数量进行管理,对无意义和灌水回复进行清除。

  3.3、对人身攻击和超出讨论范围的争吵进行及时制止,并对各方进行调解。

  4、版务咨询的接受与反馈:

  4.1、对网友就版面主题和版务管理的咨询进行耐心回答,可视情况通过论坛留言、用户交流和版面回复的形式进行解决。

  4.2、如网友对版主管理提出质疑,应冷静处理,切忌简单粗暴地对待问题。如网友向管理员进行投诉,应配合调查并做出合理解释。

  第五部分监督、激励机制

  1.论坛管理员有权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2.版主接受论坛网友的监督。

  3.依照本细则的规定每月进行考核,评选月度优秀版主;年底进行年度优秀版主评选。

  第六部分违反工作规范的处罚

  处罚分为:警告、留任察看、免职、封ID。

  1.权限外借: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外借给他人使用并行使了论坛管理权限视为权限外借,将处以免职以上的处罚。

  2.失职:对版面缺乏引导、使版面非主题帖泛滥;对版面文章缺乏审核、对帖子推荐、置顶、收录精华缺乏操作;对版面出现的争吵、人身攻击等情况未进行调解又未能向论坛管理部说明情况者,将处以警告以上的处罚。

  3.滥用权限:滥用版主权限屏蔽网友发表正当言论的权利、为不符合推荐和精华标准的文章进行推荐或精华操作等情况,将视为滥用权限,一经核实将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处罚。

  第七部分其他规定

  1.此守则适用于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版块负责人、各协会负责人;

  2.本守则自2010年5月7日起实施。

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管理团队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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