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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设立变更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100-0802-2008-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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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 办理条件 | 申请人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业务资格认定意见 | 申办材料 | 1、申请报告;2、业务主管单位资质认定意见;3、章程;4、验资报告;5、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6、从业人员名册;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出具业务主管单位资格认定意见,提交相关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申请后三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申请费10元、登记费90元 | 承办机构 | 南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许可科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30038) | 联系方式 | 0791—3987550 | 监督电话 | 0791—3987600 | 网上咨询 | http://mjj.jxnc.net.cn
| 网上办理 | http://mjj.jxnc.net.cn
| 状态查询 | http://xzfw.nc.gov.cn/jsp/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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