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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 公积金贷款申请书(一式二份)(原件并复印件)
2,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详细页(原件并复印件二份)
3, 婚姻状况证明(有权部门出具)(原件并复印件二份)
4,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一式二份)(原件并复印件)
5, 购买、建造住房全部价款20%(存量房为30%)以上的自有资金或购、建房首付款证明(一式二份)(原件并复印件)
6,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1)购买商品房的: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二份)(原件并复印件);(2)购买存量房的:提供成交通知书、房地产评估表(南昌金丰易居出具)(原件并复印件二份);(3)购买房改房的:提供经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审批表(原件并复印件二份);(4)参与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集资建房的批复(有权部门出具)、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借款人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书(原件并复印件二份);(5)自建住房的:提供建设行政、国土、规划、计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需提供自有住房产权证明(原件并复印件二份)。
办理流程及时限:
1, 受理→中心审批→银行审核→银行发放
2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
地址:孺子路223号三楼
联系电话:86256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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