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20|回复: 0

[原创] 因生活所迫卖淫可轻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22 23: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南昌530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因涉及多个敏感话题,江西南昌市公安局近日出台的《公安机关常见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甫一公布便引起了南昌各界的广泛关注,引发争议不断。根据这一新规,凡是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或以口淫、手淫等方式卖淫嫖娼的,以及因生活所迫卖淫的都可从轻处罚。 
    多数市民对这一规定表示不解:“缺乏一定的操作性,谁能认定卖淫女是初次呢?警方该到哪里去找‘不止一次卖淫’的证据?”




上一篇:“南昌制造”产品下月亮相博览会
下一篇:助力车套牌要扣分罚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如需要(删违规/投诉/建议/赞助等)请联系

本论坛所有来帖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青山湖畔|南昌论坛立场。
网警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 切莫轻信有返利,网上交友套路多 卖惨要钱需当心,电子红包莫轻点 个人信息勿填写,仿冒客服来行骗 官方核实最重要,招工诈骗有套路 预交费用需谨慎,低价充值莫轻信 莫因游戏陷套路,连接WIFI要规范 确认安全再连接,抢购车票有章法 确认订单再付款,白条赊购慎使用 提升额度莫轻信,网购预付有风险 正规渠道很重要 如网民接到96110电话,请立即接听。

手机版|南昌530论坛

GMT+8, 2024-11-26 02:53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