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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南昌市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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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10: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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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江西省2012年中等学校秋季招生简章执行,具体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2012年4月10日至16日为我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期。
    二、考生原则上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中招办报名。为加强学籍管理和考生资格审查,市、县(区)所属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名工作,由毕业学校集体组织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报名。
    三、户口在本市而在外地借读的,或在报名期间由外地迁来本市的初中毕业生,应持外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始初中学籍表,经市、县中招办登记审批后到市、县中招办指定的考区报名。如属参加外地中考后转入我市的,应由当地县以上中招办出具中考成绩证明,密封其招生报名表、升学考试试卷,带好本市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中招办报名登记,由市中招办审核并依据折合后的中考成绩和志愿,安排升入高中就读。在我市工作的农民工或非本地户籍人员的子女,属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四、往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同等学历考生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中招办指定的考区报名。其资格审查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
    五、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报考中专(不含师范定向生)和职业高中的不受年龄限制。
    六、填报五年一贯制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本县(区)户籍,且学籍在本县(区)或乡镇中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七、我市在2007年中招相关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从2007年初一新生开始,只有家庭常居实际住址属于初中学校招生地段范围,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该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才能纳入均衡生招生指标分配基数,才有资格填报公办普通重点高中的均衡招生志愿。凡学籍在我市初中学校,且初一至初三三个学年均在同一学校学习,属该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正常转学、休学的学生),均有资格自愿填报均衡生志愿。均衡生报名资格要严格审查并张榜公布,审查工作由生源学校负责,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督查。对不具备均衡生招生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均衡生资格,因此空缺的均衡生的录取不再递补。
    八、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实施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实施意见》和2012年省中招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市执行从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50%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政策。“均衡生”属统招计划招生。城区省级重点普通高中招收的“均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划分为:南昌一中、南昌二中、南昌三中、南昌十中、南昌十九中、铁路一中、南昌外国语学校、师大附中的均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5%(即不低于480分),南昌十五中、南昌十七中、豫章中学、实验中学、八一中学、洪都中学、南大附中、省教育学院附中、南昌五中(民办)、南昌现代外国语学校(民办)的均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0%(即不低于448分)。
    为均衡生源,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素质教育,确保生源质量,今年仍将对部分生源较少的城区初中学校予以适当照顾,至少分配其1个重点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指标。
    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工作,在确保完成50%的指标任务的基础上,由各县区按照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均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九、实行初中毕业生在学校局域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填报城区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可分两个批次进行填报,南昌一中、南昌二中、南昌三中、南昌十中、南昌十九中、铁路一中、师大附中、外国语学校为第一批次,考生只能在第一批次学校中选择填报一个均衡招生志愿,一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南昌十五中、南昌十七中、豫章中学、实验中学、八一中学、洪都中学、南大附中、省教育学院附中、南昌五中(民办)、南昌现代外国语学校(民办)为第二批次,考生可在填报上一批重点普通高中志愿的基础上,再行在第二批次学校中填报一个均衡志愿、一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市中招办将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分校划线择优录取,无该校志愿的不予录取。填报市区公办重点建设普通高中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二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填报市区一般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三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所有考生可同时填报二个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班志愿,填报中专、高职的考生,可填报两所具体志愿学校。
    十、2012年普通重点高中的录取顺序是:先录取均衡生,其次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录取时依考生志愿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完成统招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的可能,经过批准,普通高中学校可按国家、省相关部门的规定,在统招计划的30%之内招收择校生。择校生的录取,应在该校择校生计划数内,从填报了该校择校志愿、达到了划定的择校分数线、并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到财政专户在银行设定的帐号缴交择校费用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十一、为了促进红谷滩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南昌,南昌二中高中部在执行50%均衡招生计划的基础上,今年面向红谷滩新区初中毕业生从统招计划中再划出5%的招生计划,直接招收家庭实际住址在红谷滩新区(凭房产证),并在该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且填报了南昌二中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方式采取依据全区填报南昌二中统招志愿考生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把发展职业教育工作列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指标,挖掘职教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合理设置专业,努力实现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达到7:3的比例,努力实现职业高中招生数量在上年招生的基础上有所增加的目标任务。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动员本校的毕业生报考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并对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职业高中学校生源质量,提高职业高中办学效益,我市职业高中招生仍将划定最低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为了加大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力度,给愿意就读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2012年春季,职业中学继续试行面向农村地区初中学生进行春季招生,实行职业学校与初中阶段的学历互认。
    十三、今年,外国语学校仍然可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上,在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用统招计划的20%推荐优秀毕业生升入本校高中。南昌十中五年一贯制高中超前教学实验班的学生可不通过中考直升本校高中。其他学校未经批准一概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承诺可直升本校高中。
    为了促进南昌教育与国际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探索普通高中办学新模式,打造“学在南昌”的品牌,经批准,南昌二中今年继续与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教育厅合作举办高中学历教育项目,设立中加班,江西师大附中举办国际实验班(中美)。
    今年南昌三中、南昌十九中分别搬迁至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办学,两校将在新校址招收高一年级新生,两校秋季升入高二年级、高三年级的学生继续留在原校址完成高中学业。为促进南昌三中、南昌十九中优质资源做强做大,市教育局积极支持两校在多元智能等先进教育理念指导下开展办学特色实验工作,满足家长对多元化优质教育的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豫章中学、南昌八中、南昌十七中、南昌二十六中、南钢中学的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班,实验中学、南昌十四中、南昌十八中、省教育学院附中招收艺术特长班,南昌二十中招收传媒艺术特色班,江西省西山学校招收体艺班,列入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类别,并按体育、艺术特长班报名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四、为确保考生在学校局域网上报名的信息准确无误,待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后,由市中招办通过中招会考网公布考生报考志愿信息,考生可在二周内用自己的报名序号上网核对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整理有误数据上报市中招办予以更正,更正审核后的数据库一律封库不得更改。县(区)考生今年继续统一实行在计算机局域网上升学报名和填报志愿。
    十五、今年中考继续进行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按满分20分计入中考总分。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一概于4月10日至16日到毕业学校报名。
    十六、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今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继续合并举行。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英语(含听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史、体育。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经随机抽签,生物学科列为今年的中考考试科目,采取与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同场分卷开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思想品德学科按满分70分计分,生物学科按满分30分计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20分;实验操作考查10分(物理5分、化学5分);总分640分。中考命题工作在省指导下,由市提出命题方案,省统一命题制卷。中考阅卷继续实行网上阅卷。
    十七、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凡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历教育性的民办中学,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列入招生计划,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类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刊登虚假广告,规范招生行为,诚信招生,取信于民。
    十八、作为省级普通重点高中的南昌五中、现代外国语学校和省级普通重点建设高中的创世纪学校的统招计划的招生,其报名录取办法和统招计划内的新生收费标准与市区公办重点高中和重点建设高中相同,其非统招生的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九、为了进一步深化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探索中考分数等级呈现的模式和方式,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决定今年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继续推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
    二十、严格招生(学额)计划管理。为了让市民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今年将扩大优质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务必严格执行省定班额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明确规定的“三限”政策,不得突破计划,严格执行择校生分类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统一到指定银行缴费的制度。
    二十一、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各类高中学校健康有序发展,各生源学校和招生部门要严格审查中考报名考生资格,严禁尚未完成初中三年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超计划招生和乱收费,严禁擅自接受委培生或挂学籍借读生,严禁以直升为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许诺学生可提前录取,严禁本市内城区与县(区)的学校跨区域招生,未经批准严禁向其他设区市承诺招生。对违纪违规招生的单位及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和班级学额招收择校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所招学生都不能办理学籍,也不准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
    二十二、全市普通高中实行限时招生管理,7月5日之前向考生、社会公布中考成绩,8月25日之前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完成招生录取工作,9月30日之前将普通高中新生录取信息库审核确定,10月10日之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依据全省高一新生录取信息库审核办理新生学籍。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新生录取库学生一一对应,不得擅自将学籍挂靠他校,否则不予办理学籍。省教育考试院将以此对应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信息库,以组织开展全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十三、市中招办设在南昌实验中学内(南京西路166号),电话:88611646,邮政编码:330006。
南昌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
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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