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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了关于红谷滩区中央商务区丰和中大道以东、绿茵路以南地块(B-23-1-②地块)24.94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根据地块要求,将建设金融性质项目。 地块公开出让方案 从地块信息看,红谷滩区B-23-1-②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B-23-1-①地块、西至丰和中大道、北至绿茵路,为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地块占地面积24.944亩(16629.33平方米),地块出让起始价格999万元/亩(楼面地价3746.25元/平方米)。 地块拿地条件 根据拿地要求,竞买人应支付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捌拾肆万元(小写49840000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土地出让金。宗地成交总价款的20%作为宗地出让合同的定金。 该项目须由土地受让人全部自持(含土地受让人关联方自持,关联方即指互相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控股权的法人组织),自持期限为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5年内。自持物业需整体运营,土地受让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产权。土地受让人(含其实际控股母公司)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两年内须至少并购一家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须新增注册在红谷滩区;土地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须将与意向并购的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签订的《并购合作协议》报红谷滩区政府备案,否则须向红谷滩区政府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人民币。土地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引入3家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金融类公司新增注册在红谷滩区,存续期限不少于15年;每少引进一家,须按2000万元人民币/家向红谷滩区政府支付违约金。土地受让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并实施。本次出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竞买。红谷滩区政府对业态条件履行情况做好监管工作。宗地内现有红谷滩区政府机关临时办公大楼和少量临时工棚尚未拆除,红谷滩区政府承诺用地内现有建筑物将于2021年10月份拆除。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受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税费,不得以现有建筑物未拆除为由,拒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税费等费用。 目前地块还未正式上线,未来上线成功出让后,红谷滩中心区将再添加一处金融性总部项目。 文章来源:搜狐,版权归洪城时刻所有 证书管理,安许延期,建筑人才猎聘,资质,资质办理,就找慧源企业管理专业资质代办 联系电话 15350423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