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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微博“盗版”渐多,作者揭竿而起抱团打击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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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1: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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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微博上的段子、图片,许多用户都习惯点击“转发”,但也有不少人直接“复制+粘贴”而不为原创者署名,后者事实上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草根作者自己首发的微博可能只有个位数转发,一到营销账号和大V人气认证用户手里,立刻成千上万转发。于是,一些营销账号利用抄袭来的内容吸引粉丝,跻身热门微博后转发广告获利。



微博用户“陆琪”发文称微博内容遭营销账号抄袭

  在著作权概念已深入人心的当下,微博领域的“盗版”却少有人关注。

  不少人都喜欢“转发”微博,如今另一种“转发”也日益普遍:将他人原创的段子、信息、图片当作自己的原创微博发表,而且不署原作者的姓名。

  于是,有人“揭竿而起”开始打击这种“盗版”,但这些反抄袭者也承认,与整个微博世界的人口基数相比,注意到微博版权的人实在太少。

  微博被抄很常见

  对于微博上的段子、图片,许多用户都习惯点击“转发”,与微博粉丝分享。而这些段子的来源,却往往无人深究。

  事实上,最初创作这些有趣段子的,往往是人气并不旺的普通网友。但在这些段子被一些人气极高的用户转发后,往往走红一时。比如,一位粉丝不到千 人的普通用户,原创了一条笑话后,仅获得了1次转发;而在一个粉丝量近10万的微博账号转发后,同样的一条笑话立刻获得了超过200次转发。

  微博信息的“马太效应”逐渐体现:受关注越多的用户,发出的声音越为人所知。因此,如果高人气的转发者们没有在转发时署上原作者的名字,这条段子的原作者很快就会在大量转发中被淹没。而通过这些有趣的段子,高人气的转发者便能获得更多的粉丝数量。

  转发不署名或侵权

  微博用户“马伯庸”拥有近30万微博粉丝。作为网上颇受欢迎的作家,他经常在微博上原创一些笑话、段子,通常都能获得上百甚至上千次的转发。但他的微博也常遭抄袭,而抄袭者往往是微博的认证用户或是营销账号。

  “(被抄袭)会觉得不爽。”“马伯庸”告诉早报记者,在发现作品被抄袭时,一方面“略有窃喜,因为人气旺盛说明有人喜欢这些创作”,但另一方面,也会“无奈苦笑,自己成了幕后英雄”。

  由于微博内容短小精悍,抄袭就更加容易。事实上,许多原创作者对“复制+粘贴”式的转发者提出的要求很低——至少应该在转发的段子中署上原作者的名字。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具有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人不得侵犯著作 权人的这些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满足公务使用、个人学习、科学研究、课堂教学等“合理使用”的12种情形,使用人才可以在法律上免责。但即使如此,使用人 也同时需要满足指明原始作者和作品名称的条件。

  但事实上,我们很难在被抄袭的微博中看到原作者的身影。“马伯庸”无奈地在微博上表示:“我连署名都不计较,写个转字就成,可很多时候连这个小小要求都得不到满足。”

  原创热情消减

  微博用户“陆琪”在新浪微博上的实名认证为“畅销书作家”,拥有180多万粉丝。他的微博内容以都市情感类的段子为主,颇受欢迎。但即使坐拥近200万粉丝,他的原创微博转发数也往往不及那些“专业求粉”的营销类账号。

  陆琪在微博上表示:“靠抄袭为生的营销账号终于霸占完热门转发榜啦,有抄袭无署名转发从两三万一直飙升到快十万,而真正原创作者最多也就几千转发而已。营销账号一统微博,我们这些完全原创的基本可以退出微博啦,反正也没钱赚,让每天流水几十万的营销账号自个玩去吧。”

  这种说法绝非危言耸听。早报记者昨日在新浪微博的“热门微博”栏目看到,列当日转发数量前十位的微博均是由营销类微博账号发出,且均未标注图片及文字的原作者。

  与许多原创作者写微博图好玩相比,另一些微博账号已经将粉丝数量与金钱紧密联系起来。广告商会主动与微博主进行联系,商议在微博中投放广告。而且,广告主往往并不在意微博的转发与评论数目,他们的价码往往与粉丝数量直接相关。

  抄袭者抄袭他人微博,其目的很简单——用有价值的内容吸引更多粉丝的关注,而关注者越多,钱就来得越快。

  抄袭成名后转发广告

  事实上,在各大微博网站“打击”广告的同时,在微博上做广告的用户却越来越多,而用广告赚钱的门道也越来越多。在这一领域,“微传播”、“自传播”等网站使用的模式,正在成为一些微博用户吸引粉丝的动力。

  早报记者登录“微传播”后发现,想要做广告的广告主可以悬赏一个价码,并让“传播员”点击或转发。一旦“传播员”转发了这条微博,就能获得一笔奖励,而“传播员”转发的微博被人再次转发后,奖励也会累加到“传播员”的账号中。

  例如,一位经过新浪认证的企业老总用户,就发布了要求转发其微博的任务,每名传播员完成一次转发的价格从0.11元到0.88元不等。而价码的不同,则与传播员的粉丝数量相关。在“微传播”的等级排列中,1级会员的微博账户粉丝数量为50-200人,而10级会员则需要30万以上的粉丝。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网站并不单纯按微博账户显示的粉丝数量来计算,而是会对该账号进行评估,只计算其中的活跃账号,剔除“僵尸粉”。这意味着, 如果想通过做广告赚钱的话,微博用户不能简单地“买僵尸粉”、“刷粉丝”,而需要提高其微博质量,抄袭他人佳作,则是最简单的做法。

  “维权微博”炮轰盗版

  今年2月底,几位微博原创作者“集群”替某位原创者“打抱不平”的经历,催生了一个名为“最抄袭”的微博账号。至今,“最抄袭”已发布400多条微博,拥有10000多名粉丝,并且创立了“抄袭榜”。

  “最抄袭”的管理者表示,“对于创作者来说,每条看似简短的段子、微故事、俏皮话,以及那些耗尽心力画的图、拍的照片,都是其个人智慧的产物。 明星们拿这些内容来用,这些内容成为他们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因而获得粉丝的赞美。营销号们就更可恨了,他们利用这些内容吸引粉丝,再借用庞大的粉丝数获取 商业利益。草根作者自己首发的微博只有个位数转发,一到营销号和大V手里,立刻成千上万转发。我们觉得这不公平,而微博创立至今,依然没有人重视这种不公平。”

  早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最抄袭”每周都会列出一份抄袭者名录,这份名录包括个人及企业的认证用户,其中不乏娱乐明星、知名作家等。

  不过,“最抄袭”的打击对象目前仅限于认证用户,而营销类微博则不在打击范围之列。“我们对加V用户的理解是,你们一旦挂上V了,一定比别人更爱惜脸面。而营销号,如果我们专注打击他们,除了增加他们的曝光度,对打击微博盗版没有任何好处。”

  “最抄袭”的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微博上的内容,我想原作者们还是乐意分享的,但前提是署名。”他认为,影响力大的认证用户和营销账 号,如果能利用自身的用户资源帮助挖掘原作者,将会得到作者的支持,“这才是提高微博版权意识最良性的机制。我们的反抄袭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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